본문 바로가기
文學/寓言的密码 :张远山

下编、诸子寓言解构

by wannee 2022. 3. 6.
반응형

【下编、诸子寓言解构】

二四、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
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
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孔子说:“端木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
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
身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
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子贡是最有钱的孔门弟子,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他在商业营运中周游
列国,有机会也有经济实力赎出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正因为他有经济实
力,所以他能够拒绝国家把他付出的赎金还给他。更由于他是孔子的学生,受到
了孔子的道德感化,所以他才会拒绝收回代偿的赎金。他大概以为孔子会表扬他,
不料孔子认为,子贡误解了自己的道德思想。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
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而如果不能取回自
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
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甚至于,即便有人有这个经济实力,不仅有机
会,而且有能力付出赎金而不影响自己的生活,但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如此之
高的道德水准,因此他也会因为付出赎金后无法收回,而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子贡也许会说,别人没有我的财力,或者有财力而不肯白白地损失赎金,他
们完全可以从国库中取回赎金,不必像我这样拒绝的。我的拒绝收回赎金,应该
不至于使他们放弃做这样的好事吧?
    子贡可谓鼠目寸光,反对儒家的庄子说“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
心”,说的正是这些孔门后学──很可能包括与庄子几乎完全同时的孟子。事实
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
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
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
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
有利于人的好事。
    由此可见,子贡的“道德”行为是反道德的。首先,他把原本平淡无奇、应
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既然“道德”标
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
的了。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
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
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
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
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于是,子贡式的“无私道德”,
最终使“道德”变成了只说不做的东西,成了纯粹的高调。
    子贡的“道德”高标,犹如设了一个跳高的世界记录:二米三十四。只有跳
到这个高度的人,才算有跳高才能。这样的话,任何小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
会、大学生运动会和一切低水平的运动会都不必开了,因为即便是这些运动会的
跳高冠军,也跳不过二米。也就是说,运动员们忙了半天,流了一身臭汗,得到
的只是耻笑,得到的只是“不配跳高”的恶名。于此相似,过高的“道德”标准,
使绝大多数人都沦为“不道德”;所有追求道德的人,得到的只是耻笑;他们的
真正符合道德的高尚努力,只被用来证明他的“不道德”。在这种“道德高压”
下,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永远只说道德的话,但永远不做道德的事。好话说尽,
坏事做绝,并且心安理得。过高的“道德”不仅没有推广道德,反而推广了不道
德。推广不道德有没有好处呢?有的,但是只对那一个达到“道德世界记录”的
人有利:他成了绝对的道德偶像,至高无上的圣人。
    实际上,道德世界记录是不能做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因为首先,既然是
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就应该符合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力所能及的道德水平,使
大多数愿意做有德者的人感到胜任愉快。也就是说,道德标准应该是一条大多数
人都能达到的及格线。自我道德要求高的人,不妨去拚一百分,争第一,但大多
数人只要及格,就不该打屁股。如果一种教育不让考不到一百分的大多数人及格,
学生就会丧失求知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教育就是失败的。如果一种道德不让
善良而不杰出的大多数人感到自己有希望做个好人,人们就会丧失道德进取心,
自暴自弃。这种道德就是虚假的。当一种道德标准使大多数人都做不到时,这种
道德就必然是伪道德。提倡这种伪道德的唯一结果,就是反道德;这种伪道德越
是成功,越会导致道德大滑坡。提倡这种伪道德的人,不是热爱道德的人,只是
以道德为名的自恋狂或自虐狂。所有的真道学,正是这样的自恋狂和自虐狂──
而假道学则是眼红真道学之成功的小人,假道学虽然也自恋,但不是自恋狂,而
且假道学决不自虐,他用沽名钓誉得到的利益满足其世俗欲望。其次,人类社会
的道德标准应该是比较恒定的,以便一代又一代的人可以准此而行。但如果道德
世界记录做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那么这一世界记录就会被道德自恋狂或精神
自虐狂们不断地刷新和打破,那么大多数人必将无所适从。因为昨天被前一位道
德狂认为还是道德的事,今天却会被另一个更狂热的道德狂斥之为不道德。道德
狂热的比赛,是没有止境的,不到家破人亡、国毁种灭,决不肯罢休。
    如果任何人做道德之事,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打破和刷新道德世界记录的那
个人,那么他就不是真爱道德,而是狂恋自己。打破跳高世界记录,是人类的光
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通人也分享这一光荣。而打破道德世界记录,只是个
人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通人不仅分享不到光荣,而且还加深了负罪感,
蒙受了更大的羞辱。
    可以设想,子贡的立异以为高,必然会迫使有些人在收回赎金或行善得到奖
赏之后,把这些本该收回的赎金或本该得到的报酬“捐献”出来。于是“道德舆
论”大加赞扬,但这种“道德”行为,若不是迫于“道德”高标的压力,就是为
了沽名钓誉。因为真正合于道德的慈善捐助应该是匿名捐助。署名捐助有两大坏
处:一是用“道德”行为抬高了自己,在物质不平等之外,加剧了精神不平等;
二是贬低并羞辱了受助者,使之成为对捐助者感恩戴德的精神奴隶──然而除了
感谢天地和伟大先人,任何人都不应对一个与自己完全平等的活人感恩戴德。索
要感恩戴德的物质施舍者,只是精神乞丐,与道德毫不相涉。
    若干年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绝对道德高标,使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水
准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最彻底的滑坡,几乎滑到了中华民族最近两千年历史的最
低道德底谷,以至于在这一口号停止使用的二十年之后,还无法恢复到文明社会
的正常水平,很多国人更沦为“利己必损人”乃至“损人不利己”的道德败类。
这种惨痛的历史教训,是中国人乃至全人类都应该深刻记取的。
    我认为,道德是人类文明的大地,而不是人类生活的天空。让所有的人都在
坚实的道德基础上自由舞蹈,是人类文明的目标。人类的智慧,不该用于打破道
德世界记录,而该用于打破艺术与科学的世界记录。科学成果满足人类的物质生
活,艺术成就满足人类的精神生活。真正的道德,就是卑之无甚高论的东西。想
以立异以为高的道德高标来彰显自我的人,是贪天之功为己有的狂徒,是把大多
数人赶入道德深渊的历史罪人,是把大多数人打入精神地狱的文化恶棍。
    子贡的立异以为高,还开了“道德”有权不服从法律的恶的先例──为了不
开这样的先例,哲学之父苏格拉底在有机会活下去时却拒绝苟活。子贡的“道
德”,表面上看是反对法律的,实际上却是反道德的。因为道德本不该与法律有
本质上的冲突。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大地之上的暂时的道德建筑,人类住在立基于
道德大地之上的法律建筑里,从事艺术与科学,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享受
他们的幸福生活。从法律是道德的语言物化而言,时代的道德本质上不应反对时
代的法律──如果这一法律体系是得到全体人民同意的话。从每一时代的法律体
系是人类文明的某个历史阶段的暂时的道德形式而言,法律建筑可以随着人类社
会的进步、随着人类对永恒道德与普遍人性的认识深化而时时加以修缮和扩建。
然而,正如无论多么巨大的建筑都只可能占据广袤大地的一小部分,法律也只能
覆盖人类全部生活的一小部分,人类还有更大一部分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将
走出暂时的法律建筑,在道德的坚实大地上自由舞蹈。道德本该比法律更宽容,
而不是更无情。道德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精神,而是解放精神。在我眼里,道德
就是自由的同义语。真正的道德就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真正的自由就是不践踏
他人的自由。我认为,只有当永恒道德能够与暂时的法律携起手来,人类才有可
能进入文明的高级阶段。
    法律合于理,道德通于情;理可变,而情不可变。今天的理可能反对昨天的
理,但今天的情却不可能反对昨天的情;理日明而情日深,深情与慈悲是道德的
永恒目标。情是理的基础,理是情的提炼。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
最邪恶的东西。所谓魔鬼式的傲慢,指的正是这种伪道德家的傲慢。法律可能像
上帝一样无情,但不可能像道德魔鬼那样傲慢。矫情是一切道学家的共同特征。
从法律的立场来看,如果你的理是错的,就要无情地反对你。从道德的立场来看,
如果你不够深情,那么我更要用爱来感化你。道德感化只能用爱,而不能用恨,
而伪道德所彰扬的正是恨。以为伪道德的“道德高标”能够有巨大的“道德感
召”,只是道学家的痴人说梦。爱的道德感化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恨的伪道
德感召是狂风暴雨、雷霆震响。“感化”是我来主动亲近你、提升你;“感召”
是强迫你来符合我、崇拜我。人们亲近爱的道德感化,正如亲近春风雨露;人们
逃避恨的伪道德暴虐,正如逃避雷劈电击。
    世上最愚蠢最反动的事,莫过于不顾实际效果的道德叫嚣。我认为,所谓道
德,就是认识并做符合普遍人性的事。由于普遍人性是全人类相通的,因此真正
的道德原则是世界通用的。比如孔子的最高道德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的恕道,而基督教同样把这一最高道德原则称之为“金律”。如果说这一永恒的
道德原则之外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就是“己所欲者,勿强加于人”。如果没有
这一补充和限制,那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就会被滥用,就会成为
“己所欲者,滥施于人”的反道德原则,有德者就成了强制者,而强制者就有权
以道德的名义来实施强制。然而,虽然法律的强制有时是不得已的必要手段,但
一切强制都不符合永恒的道德。
    总之,一切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都是伪道德,哪怕这种道德是未来时代
的大多数人能做到的超前道德,对现时代来说也是伪道德。道德和法律都是人类
生活的日常家什,不需要超前消费。而合理的法律就像饭,吃一辈子都吃不腻;
美好的道德则如同空气,不仅呼吸一辈子不会厌倦,而且厌倦了都无法不呼吸。
不好的饭可以不吃,不好的空气却不得不呼吸。人们曾经理直气壮地反抗不合理
的坏法律,但却很少有人敢于反抗不合理的伪道德──越是丧心病狂的道德高调,
人们越是不敢反对。人们顶多说,这种神圣道德对是对的,只是太难做到了。殊
不知任何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就绝对是错的。因为道德的目的就是让大多数人
成为善人,而伪道德却使大多数人成了罪人。伪道德对人类精神和社会生活造成
了最大的伤害。真正的道德就像空气那么重要,又像空气那么平常。让人感觉不
到存在的空气,是最好的空气,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道德,则是最好的道德。认
为道德与法律不该太平常的道学家,是厌世者和恨世者,他们简直就想停止自己
的呼吸,或者一天到晚挖空心思把人类的精神空气弄得污浊不堪,使人们难以畅
快地呼吸,直到大多数人的精神都窒息而死,成为行尸走肉。因此,我认为道学
家是人类的最大敌人,是文明的最大敌人,是道德的最大敌人,更是生命与爱的
最大敌人。
    最后我想谈一谈孔子在中国乃至人类文明史上的特殊价值。我认为,孔子的
中庸思想,在这一寓言中得到了极为出色的体现。孔子不立异以为高,因为他是
真正的有德者。真正有道德的人,不是为了自己成为道德家而宣扬道德,而是为
了让道德引人向善,给人间带来祥和与幸福。只要有利于真正的道德广布天下,
真正的有德者不惜被道学家指责为“道德”的叛徒。
    老子主张“以德报怨”,孔子主张“以直报怨”,孔子绝对没有圣人气,把
他捧成圣人是孔子的弟子对恩师的最大背叛。孔子的思想非常平实中肯,没有任
何唬人的东西,这使许多现代人误以为孔子是个平庸的老头,殊不知这才是真正
的伟大──就其对道德与人性的彻悟程度而言,孔子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
其伟大程度远远超过苏格拉底、佛陀和耶稣。孔子确实有许多难以恭维的地方,
比如说他对实际效果的过分注重(这本该是法律的事),使他的道德原则少了一
些宗教式的超越性。更由于他过分注重实际效果,又受时代局限而无法分清法律
与道德的不同辖域,于是他从所处时代的实际效果出发,主张“民可使由之,不
可使知之”,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这未必完全没有道理。尽管从现代的认识
看来是十足的愚民政策,并且确实在后来的中国历史中起了极坏的作用。但这一
方面是孔子本人的历史局限(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完人和圣人),另一方面却是孔
门后学过度彰扬的结果。孔门后学没有继承发展他的思想的诸多好的方面,却发
扬光大了他的思想的坏的一面。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孔子不该负责的,因为任
何思想家都有局限之处。如果后人错误地把某个思想家吹捧为永远不会出错的
“一句顶一万句”的圣人,随后又把他的局限之处,把他的思想糟粕发扬光大,
那么任何伟大的思想家就都会成为历史的替罪羊。后人在探讨历史功过的时候,
固然不能为孔子的愚民思想辩护,但在知人论世的时候,却必须实事求是地把事
实上的活生生的思想家,与被思想家的后学歪曲重塑的道德偶像区分开来。
    不幸的是,孔子最杰出的弟子颜回死后,剩下的都是子贡、曾参这样的蠢材,
他们以道德代替法律,以强制代替自由,对科学全无兴趣,对艺术毫无会心,徒
然只剩无止境的伪道德叫嚣。整个两千年中国历史,就被这些真道学和假道学所
宣扬的伪道德毁掉了。以至于中国人没有什么东西可夸耀,只好宣称中国人的道
德水平世界第一。然而一个民族的整体道德水准,与个别道德自恋狂和精神自虐
狂的屡破道德世界记录不仅不成正比,反而适成反比。何况夺取道德世界记录的
锦标,原本就是道德狂的痴念。真正的道德是不与人争胜的,真正的有德者从来
不指责他人违反了道德,真正的有德者从来只以可检验的科学真理与人辩难,而
从不对他人进行无法验证的道德裁判。真正的道德大地,是全人类共有的,各民
族在各自不同的历史道路上,营造了不同的法律建筑体系,发展了不同的思想艺
术体系,探索着同样为全人类共享的科学真理的广袤天空──然而,孔子之后的
古代中国人误把伪道德奉为天空,就把科学真理乃至法律民主都践踏在脚下了。
古代中国人,正是一个倒立在天花板上跳舞的奇怪民族。
二五、狗肉铺前示众的羊头──两小儿辩日

    孔子周游列国的时候,在路上看见两个小孩在争论,就问他们在争什么。一
个孩子说:“我说日出时的太阳离我们近,中午时的太阳离我们远。”另一个孩
子说:“我说日出时的太阳离我们远,中午时的太阳离我们近。”两个孩子请孔
子给他们做裁判,孔子让他们先说出各自的理由。第一个孩子说:“因为日出时
太阳大得像车轮,中午时太阳小得像盘子。同一件东西,不是近的看上去大,远
的看上去小吗?所以早上近中午远。”第二个孩子说:“日出时我们一点不觉得
热,中午时就非常热。同样的温度,不是离得远不热,靠得近就热吗?所以早上
远中午近。”孔子听了半天,实在分不出哪个小孩更有道理,只好一言不发地走
了。两个小孩一起拍手大笑道:“谁说你是最有学问的圣人呢?”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孔子被尊为圣人是孔子死后的事,孔子生前,世
人不以他为圣,何况两个无知小儿?可见这个故事是《列子》的作者为了丑化孔
子而故意编造的。意思是说,你这位生而知之的圣人,连两个无知小儿的问题都
回答不出,还鼻子里插葱装什么象呢?然而,这个由道家信徒出于门户之争编造
出来用以嘲笑儒家祖师的寓言,在文革时期“古为今用”的评法批儒运动中,却
是被当作史实来用的,可谓捡到鸡毛当令箭。而且可笑的是,夸大儒、法之争的
历史烹调师们不从“儒家的对手”法家那里寻找批判武器(真想找是不难找到
的),却到与“儒法之争”无关的道家那里求援,可谓不学无术之至。无独有偶,
大批判家们最为津津乐道的另一个嘲笑孔子的故事“柳下跖痛斥孔老二”,也不
是出自法家,而是同样取自道家的《庄子》──但可以肯定《盗跖》决非庄子所
作。事实上,儒、道之争才更符合史实,儒、法之争虽然并非虚构,却是小题大
作。所谓儒、法之争,顶多只能算是恩爱夫妻的拌嘴,偶而闹着要离婚也是有的,
但毕竟还是白头到老了。荀子是孔孟之后最大的儒学宗师,而大法家韩非、李斯
都是荀子的学生。谭嗣同认为两千年国学皆荀学,我认为两千年国学皆韩学,其
意相似而侧重不同,但都肯定儒学是真正的国学,而道家才是儒、法一家两宗的
共同对手。从大批判家们扬法抑儒而又从道家那里偷运弹药,可知他们的篡改历
史实在非常技穷。但大批判家们把儒、法一家两宗的内部矛盾夸张为两大势不两
立的敌对营垒,确实符合当时“党内有党”的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
    中国的两千年政治,可以说是永远在朝的孔孟之正宗与荀韩之异宗的既联合
又斗争,道家从来都是对抗官方学说的最大的在野学派。就宦海沉浮的个人而言,
在朝为儒家,在野为暂时的冒充的道家──但下野的儒者时刻准备着重新上台,
此之谓“内圣外王”。就大部分在朝者而言,名义上是儒家,实际上是法家,此
之谓“佯儒实法”。孔孟虽是正宗的国学,四书五经被列于学官,但只有荣誉地
位;实际的政治操作却用的是偷梁换柱的荀韩一套。孔孟之道是宏观战略,荀韩
之学才是具体战术。战略上要重视人民(因此孟子说民为重,君为轻),而战术
上要藐视人民(因此韩非说人民是需要鞭子的马)。无论是谁在朝主政,法家权
术的一套永远不变。所以对于永远在野的真正道家来说,孔孟只是假想敌,荀韩
才是真正的对手。然而在野的道家对政治实情或政治内幕并不了解,所以他们并
不知道孔孟是假想敌,他们往往十分粗疏地把法家的账算在儒家的头上,也因为
法家确实打着儒家“亲民、明德”、“爱民如子”的旗号。然而在朝的法家却心
知肚明,儒家只是个招牌,孔孟圣人只是挂着招徕顾客“近悦远来”的羊头,而
荀韩酷吏才是令“四夷宾服”奸谋得售的狗肉。除了道家弄错真正的敌人,那些
暂时在朝或曾经在朝现已黜退的以孔孟正宗自命的道学腐儒,也天真幼稚地自以
为是执政党。他们自命为孔孟正宗的清流,与荀韩异宗的浊流势同水火。然而事
实却是,浊流永远主宰一切,对清流生杀予夺,只不过天子要留着孔孟之道的招
牌,所以浊流对清流并不完全赶尽杀绝,而是留下几个智商很低、能量不大的知
趣腐儒撑持门面──做做太子太傅或翰林学士之类。
    确实,在魏晋时代的竹林七贤和陶渊明以后,中国已经没有真正的道家,有
的只是暂时在野的、由儒家冒充的道家。所以确实只剩永远在朝的孔孟正宗与荀
韩异宗的既联合又斗争了,但那只是权力分割、利益分配和争夺话语权的两条路
线的斗争,而并非谁是谁非的斗争,并非真理与谬误的斗争,并非正义与邪恶的
斗争。所以哪怕儒、法内部的狗咬狗之争确实存在,哪怕大批判家以法家自居,
也没有任何伟大、光荣、正确可言。哪怕法家成了赢家,也不过是枪杆子里面出
政权,与真理与正义毫不相涉。说儒、法两家是狗咬狗,并不是一般的现成语,
而是确有所指。我以为儒家是牧羊狗,而法家是狼狗,牧羊狗不吃羊肉,但从不
反对主人(或曰人主)杀羊吃。但牧羊狗自以为牧羊有功,认为主人离不开自己,
所以常常要忠告主人有计划地吃,名正言顺地吃,不要滥杀滥吃。而狼狗不仅不
反对主人滥杀滥吃,还一再论证羊天生就是供主人滥杀滥吃的。同时,狼狗自己
也偷偷地吃羊,对此主人睁一眼闭一眼地并不在乎,反正羊多得像天上的白云一
样。主人虽然讨厌牧羊狗愚忠死谏的强项无礼和种种讨厌的道德说教,但因为牧
羊狗比狼狗更忠心,也更能迷惑羊群,所以留着他们摆摆样子,有利于名正言顺
地滥杀滥吃。因为滥杀滥吃固然需要法家狼狗的帮忙,但名正言顺更需要儒家牧
羊狗的帮闲。
    由于孔子被后世帝王当了招牌,圣人成了摆样子的稻草人,所以近代以来天
下恶名皆归之。从五四的砸烂孔家店,到文革的批林批孔,真是笑话三千,无奇
不有。孔子从人格高尚的道德家,变成了要对中国两千年黑暗历史与不幸现实负
责的替罪羊──当然,谁叫你的羊头被狗肉铺挂了两千年呢!而近年来,热闹非
凡甚嚣尘上的所谓第三期儒学,再次想效法孟子、韩愈、朱熹之辈,妄想以儒学
救中国,看来孔子的羊头还要被继续挂在城头上示众下去。在我看来,所有的新
儒学宗师,与他们的所有先辈一样,都是对现实政治完全无知和对实际操作一窍
不通的腐儒,他们永远不会明白,儒学根本救不了中国。即便孔子重新转世,他
也会明白儒学只是一种反民主的虚幻而且过时的空洞说教,而不是一种民主时代
的政治消毒剂。把羊头打扮得再漂亮,描眉画唇也好,喷上巴黎香水也罢,都无
法掩盖狗肉铺的扑鼻恶臭。
    正如两千年前的孔子对太阳的远近无法弄清一样──这是一个科学问题,但
令人尊敬的道德家孔仲尼先生对科学问题一窍不通──两千年前的孔子学说,无
益于两千年来中国的历史政治;两千年后的儒学传人,同样是可怜无补费精神。
让孔子的灵魂安息吧,让他一言不发地走吧,免得那些在小学里就已弄明白太阳
远近的孩子,两千年后再来骂他:“谁说你是最有学问的圣人呢?”
———————————————
二七、冒充历史的诽谤性寓言──秦赵相约

    秦国与赵国在一个叫空雄的地方会盟,订立条约:“从今以后,秦国有什么
愿望,赵国应帮助它达到目的。赵国有什么愿望,秦国应帮助它达到目的。”不
久,秦国出兵攻打魏国,赵国想出兵援救魏国。秦王派使者责备赵王:“我们两
国订过条约:‘秦国有什么愿望,赵国应帮助它达到目的。’现在秦国要攻打魏
国,赵国却不帮助秦国攻打魏国──这是违反条约的。”赵王把这个难题交给相
国平原君赵胜,平原君向著名辩者公孙龙请教对策,公孙龙说:“赵王也可以派
一个使者去责备秦王:‘我们两国订过条约:“赵国有什么愿望,秦国应帮助赵
国达到目的。”现在赵国要援救魏国,秦国却不帮助赵国援救魏国──这是违反
条约的。’”
    从前面三篇与孔子有关的寓言容易看出,正如孔子等人在宣扬自己的主张时
任意改造神话和编造各种支持自己的思想观点的先王故事一样,孔子也成了战国
诸子为了宣扬自己的主张而任意编造寓言的千面人。中国人固然有历史癖,顾准
认为中国文化是史官文化(采范文澜之说),但另一方面,对于中国人来说,历
史又“是一个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的小姑娘”(胡适)。本篇寓言就是旨在丑
化公孙龙的一篇诽谤性寓言。证明这是寓言的证据之一,是秦、赵两国订立条约
的地点是虚构的,所谓“空雄”,恕我历史地理的知识有限,从未听说有这么个
真实的地名,也未见任何注家说明空雄在何处。为此有些注家不得不说空雄是个
人名,叫空雄子,秦赵两国的条约是他牵头促成的。然而“空雄子”史无旁证,
更是帮忙圆谎的说法。
    很明显,公孙龙在寓言中站在反对秦国的一方,而《吕氏春秋》的主事者是
秦相吕不韦,这本书的根本立场当然是站在秦国一边的。因此作为吕不韦门客的
这个寓言作者,无疑是把与秦国作对的人当作批判对象的。实际上公孙龙在那时
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以当时影响如此之大的公孙龙,我们在史书中却看不到
任何人对他的赞扬,这是令人费解的。公孙龙为什么会成为所有思想家的公敌?
我的回答是,因为公孙龙不仅是一个寻找客观真理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寻找判断
真理与谬误的客观标准的人。这样的人中国历来就少,但肯定不止公孙龙一个,
只不过他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之所以最著名,是因为他最杰出,他的理论完全
无懈可击。
    公孙龙从来不为任何帝王服务,他的整个理论体系没有一句是为帝王辩护的。
这就受到了为特定主子服务的互相敌对的所有人的联合攻击。我们看到一切提到
公孙龙的地方,都是对他的谩骂和诽谤。只有他的书,攻击者无法篡改,因为他
们根本就看不懂──但所有的人都自以为看懂了,而且认为他的书无须改动,就
是人所共知的谬论,比如“白马非马”。所以《公孙龙子》一书,被幸运地作为
罪证、笑柄和“反面教材”而保存了下来──而现在则反过来,成了证明所有攻
击者之愚蠢的铁证。然而在任何读懂《公孙龙子》的人眼里,“白马非马”是铁
一般的真理。我这个意见,肯定有人不同意。他们会借用鲁迅的话来反对我,鲁
迅曾讽刺吹捧《周易》的人说:《周易》是高妙的,任何人反对《周易》,就证
明你不懂。
    然而,《周易》并没有论证过任何足以服人的道理,而反对《周易》的人倒
是常摆出论据的。相反,反对公孙龙的人从来不对他的理论有任何正面批评,却
一味无中生有地诽谤和失去理性地谩骂,像这个寓言的作者一样。或许有人会说,
你要为公孙龙辩护,那么你也要摆出论据来。这是强词夺理!因为反对我为公孙
龙辩护的人,首先应该直接批驳《公孙龙子》。在公孙龙尚未被正面击败之前,
我不必再画蛇添足。追求客观真理的人,无须在反对客观真理的人面前像个乞怜
的卖唱者,在街头看客的喝倒彩声中真的“再来一个”。更不必像愚蠢的单相思
者,在第一封情书受到无情嘲笑后,依然痴情不改地再写第二封情书。文革中,
红卫兵和造反派任意给人扣上“叛徒”、“特务”的帽子,而不提供任何证据。
被扣帽子的人如果不服,红卫兵和造反派就要你拿出“不是叛徒”、“不是特务”
的证据来──世界上有这样的证据吗?《公孙龙子》的真理及其坚实论据摆在那
里,为它扣上“谬论”帽子的人们不提供任何反驳的论据,却在它的论据尚未被
驳倒之前,要求赞同它的人提供新的论据,这与红卫兵和造反派的逻辑是一路货
色。
    我认为,公孙龙无须我来为他辩护,他的理论无懈可击,两千年来没有遇到
半个敌手,只遇到无数扔粪便的无赖。他们的虚弱,从《庄子》的“能胜人之口,
不能服人之心”到《荀子》的“虽辩,君子不听”,就可以明白看出。但我还是
愿意补充一点,我对公孙龙的进一步辩护或曰现代阐释是有的,但没有必要在这
里展开。
    公孙龙与邓析式的诡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他从来没有今天说“白马非马”,
明天说“白马是马”,而这样的活计倒是所有大大小小的帝王辩护士们常做的功
课。只要把这个寓言中的公孙龙换成任何其他的人,就是对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
的帝王辩护士的真实写照。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个诡辩的奥秘在哪里。
    这是一个标准的悖论,在我的悖论分类中,属于第三种型号的有限无限混合
型诡论(参阅拙作《说悖论》)。如果确有这一条约,那么它就是一个典型的攻
守同盟,即缔约双方的利益完全一致,否则这一条约的发起方就是诱使对方进入
圈套,一旦对方同意缔约(可能对方也在打使发起方进入其圈套的如意算盘),
发起方就会立刻提出有损对方利益的共同行动,而对方碍于条约的约束,不得不
违心地做出损己利人的蠢事。此类狡智虽然在中国民间的坑蒙拐骗中极为常见,
然而却没有一个国家会轻易上当,糊里糊涂同意订立这种条约。这就足以证明这
是一个寓言,是对公孙龙的丑化。由于一切攻守同盟都有利益的高度一致,所以
寓言中的情形几乎不会出现:一方所欲,恰为一方所不欲;且所欲与所不欲为同
一物。事实上,现代的条约,无论双方利益多么一致,都必须有一个双方都能接
受的客观标准,以明确界定哪些行动必须双方互相支持;一旦任何一个缔约方违
反了这一客观标准,那么条约就自动解除。
———————————————
二八、长短其说的纵横家──赎尸诡论

     洧河发大水,很多郑国人受灾淹死了。有个富人家里也被淹死了一个人,
尸体被一个穷人得到了。富人愿意出钱赎回尸体,穷人开了个很高的价钱。富
人知道穷人在敲竹杠,就去请智者邓析想个办法。邓析对富人说:“你急什么?
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会向他买这具尸体。”言下之意,只要你拖着,穷人自
会降价的。富人一听有理,就耐心等着,不急着买。那个穷人等等富人不再来,
也来请邓析帮忙拿主意。邓析说:“你急什么?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有他想
要的尸体。”言下之意,只要你拖着,富人自会加价的。穷人一听有理,也耐
心等着,不急着卖。
    邓析出的两个馊主意,每一个听起来都不错,但合在一起就有问题了。一
个不急着买,一个不急着卖,买卖一时还做不成。你也有耐心,我也有耐心,
大家都有足够的耐心耗下去,就不知尸体有没有耐心耗下去?我担心尸体会没
有耐心的,它急于摆脱这具臭皮囊升天,所以这具尸体一定在努力让自己尽快
烂掉。因此,不急着买的富人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心爱的亲人已经面目全非了,
到时候他就是以最便宜的价钱买来,恐怕也无助于对亲人的哀思了。不急着卖
的穷人也很快就会发现,自己以为奇货可居的尸体已经不再值钱了,到那时他
就是愿意出跳楼价,恐怕也没人要了。两个人恐怕谁都没想到,自己被邓析的
两面悖论给坑了。
    这个事件几乎可以当成中国自古至今的一切买卖的缩影。我认为中国自古
至今根本就没有商人,只有买卖人;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商业,而只有周瑜打黄
盖式的“自愿”买卖,或者是“强盗碰到贼爷爷”式的强买强卖──用上海话
说,叫做“啥人比啥人流氓大”。因为无论农业、牧业还是工业,一切可称之
为业的正经行当,都有基本的职业规范。一切正经职业,都遵循一分耕耘一分
收获的自然规律,然而惟独在中国人向来鄙视的商业领域,投入与产出完全没
有规范可循,成本与利润从来不成比例,完全没有基本的商业道德可言。一本
可以万利,无本可以暴利,有本却可以无利。因为不言利,所以反对商业;因
为反对商业,所以没有商业的游戏规则。没有游戏规则但游戏却不得不玩下去,
所以一切买卖都成了无规则游戏。于是中国的一切买卖人都成了囤积居奇者,
所谓“无商不奸”并非空穴来风。中国的商业几千年来一直是卖方市场,所有
的买卖人都以暴利为唯一目标。但是在对买卖人如此“有利”的市场中,真正
的商业文化却始终不能产生,因为帝王虽然不反对你的暴利,虽然不限制你的
暴富,但帝王随时可以找个罪名没收你的亿万家当。卖方市场的最大赢家是帝
王,帝王不受任何道德的约束,更何况在没有游戏规则、没有商业道德可言的
中国。就这样,在没有商业只有买卖,并对买卖人万分有利的卖方市场中,中
国没有产生商业,没有产生商业文化,更没有产生商业道德。这真是一个莫大
的怪圈,正如邓析的这个悖论。
    然而,进一步的追问不能停留在商业领域,而是要追问,为什么帝王成了
暴利性买卖的支持者和终结者?因为中国人从来不知道是非可以有客观标准,
所以一切是非以帝王之是非为是非。由于没有是非标准,没有真理规范,中国
人从来不相信世界上存在客观真理。不相信客观真理,是因为中国人没有找到
真理的客观标准,比如形式逻辑。然而即便在以形式逻辑为真理标准的古希腊,
尚且诡辩风行,那么在不知形式逻辑为何物的中国,一切论者说客就只剩下诡
辩了。任何一个说客,假如今天他的自身利益与秦国相连,那么他就为秦国君
王画策,把一件事说得对秦国君王有利;假如明天他的自身利益与齐国相连,
那么他就为齐国君王画策,把同一件事说得对齐国君王有利。就像上一篇《秦
赵相约》中的“公孙龙子”一样。用杀了邓析的子产的观点,这种策士“以非
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这几乎就是一切战国策士
和纵横家的四项基本原则。
    邓析生当春秋末年,与老子和孔子基本同时。其时礼崩乐坏,旧体制已不
能维持,贵族与平民矛盾激烈。老子和孔子都主张愚民政策,“虚其心,实其
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老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
之。”(孔子)儒、道两家的创始人都不许平民议政,反对历史进步。而郑国
有一个杰出的开明政治家子产,他顺应历史潮流,于公元前536年率先颁布了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开的法律──刑鼎,鼓励“乡校议政”。这是一个巨大的
历史进步。子产是相当于雅典立法者伯里克利的伟大政治家,而且比伯里克利
还要早一个世纪。然而不幸的是,狂热激进而不知深浅的邓析却以诡辩的方式
对子产的刑鼎进行了无限度的挑剔和攻击,使子产无法进行任何正常的行政管
理。于是郑国大乱,保守派以此为端攻击子产的开明政策纯属愚蠢,于是进步
的晨曦被倒退的黑暗吞没。子产(一说不是他)不得不杀了邓析。子产的民主
尝试,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民主尝试。邓析的捣乱导致了子产的失败,
子产的失败导致了此后的两千多年中,愚民政策永远成了帝王们的基本国策。
    虽然我认为子产没有以思想罪杀掉邓析的权力,正如雅典人也没有以思想
罪杀死苏格拉底的权力一样,但是我同情子产的苦衷,正如我同情杀害苏格拉
底的雅典民主派。在没有客观的真理标准和解决现实困境的良策时,暴力就是
结束一切是非之争的最后手段──如果这是非之争威胁到政治安定的话,统治
者就不得不出此下策。哲学家可以批判这是下策,但不得不承认政治家也是实
出无奈。哲学家不能与政治家站在同一立场上,但哲学家必须懂得并理解政治,
否则哲学家的政治空谈就只会添乱,缺乏可操作性的纸上谈兵和想当然的支高
招只会使局面更不堪收拾,徒然煽动起民众的愤怒,而找不到正当的发泄口。
欲速则不达,是一切激进主义者应该记取的历史教训。
    所以虽然有人把邓析推崇为中国最早的民主斗士,我却认为他是一个缺乏
道德操守的政治投机者。他没有真正的信仰和一贯的思想,只有颠来倒去、翻
云覆雨的邪恶智力,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我认为邓析是战国纵横家的鼻祖,
而不是通常认为的名家鼻祖。苏秦、张仪之辈,与其说是鬼谷子的学生,还不
如说是邓析的私淑弟子。
    由于邓析及其战国纵横家后辈的捣乱,导致了两个恶果,一是邓析式的两
面悖论使中国人从此对寻找客观真理失去了任何热情和信心,于是伟大的逻辑
哲学家公孙龙被视为与邓析是一路货色。客观真理及其标准的探索再无下文,
刚刚萌芽就被扼杀在摇篮里。二是由于没有客观真理以及判断是非的客观标准,
老子和孔子的愚民政策派终于占了压倒优势,一切求同于在上者,愚忠愚孝从
此成了帝王对臣民所要求的最高道德。忠孝的愚蠢信念就是,生命是一场孤注
一掷的赌博,你一旦上了注定要上的那条船,决没有重新选择的第二次机会。
你生为某人之子,无论此人是盗是圣,作为儿女都要孝到底;你选择做某个君
王之臣──在秦始皇之后则是生为某个帝王之臣,无论此公是纣是舜,作为臣
民都要忠到底。只要我是老子,我就说了算;只要我是帝王,我就说了算。
“说了算”的意思就是,哪怕我说错了,但是我的权力使我可以强迫你按我说
的做。更何况你没有办法证明我错了,连事实都无法证明。因为你有一个事实
证明我说错了,杀错了;但我却有更多的事实证明我说对了,杀对了。“我说
了算”是我最痛恨的中国专制文化的野蛮宣言。只要“我说了算”,就不会
“真理说了算”。如果“真理说了算”,那就不会“我说了算”。“我说了算”,
是中国人对“话语权”的最朴素理解。“话语权”近年来成为一种舶来的洋时
髦,其实中国人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身体力行了,只不过行使话语权的只有一种
声音,即权力的声音,至高的权柄成了至高的话柄,而公孙龙的真理之声却成
了笑柄。
    在这个寓言中,邓析的诡辩有一种反讽的意味。他对每个咨询者,都有
“我说了算”的权威性,人人信服他,但把他的两面话一对质,就能发现他说
的任何话都不算。他开了个近乎恶作剧的玩笑,他在自己拆穿自己的西洋镜,
所以邓析也相当于希腊哲学史上持极端怀疑主义的皮浪,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
客观真理可言。我相信这种极端怀疑主义不仅影响了纵横家,也影响了儒道两
家。然而擅为长短之说的纵横家却没有邓析这样的坦率。他们明明不信仰任何
客观真理,但却通过审时度势的主动选择和因缘际会的被动接受,把出于私利
而主动选择或被动接受的任何主张说成绝对真理。对纵横家来说,真理是由抓
阄产生的。无论机会来的是什么,他们都抓住这个机会,为之巧下辩辞,作慷
慨激昂状。张仪的第一个机会是替秦国卖命,他就上了秦国这条连横的贼船。
苏秦的第一个机会是替齐国卖命,他就上了齐国这条合纵的贼船。在结果未出
之时,胜负未定之际,让他们俩换个身份,他们大概也会同意的,反正他们本
来就是赌博,就当是换换手气──听天由命吧!
    近年来颇为热闹的大学生辩论赛,几乎就是这种上哪条船就说哪种话的战
国策士生涯的模拟练习。我相信这种辩论赛只有不信仰客观真理的中国人才会
如此乐此不疲。作为一种诡辩游戏,在大学生辩论比赛中,每个人为之辩护的
“观点”是用抓阄的形式获得的,与自己的信仰无关。你坚信“人性本善”,
拈到的题目却可能是“人性本恶”。他坚信“人性本恶”,拈到的题目却可能
是“人性本善”。既然是抓阄,拈得什么“观点”就具有绝对的偶然性,而哪
怕你拈得的“观点”与你的信念相冲突,你也不得不鼓动如簧巧舌,痛下辞说,
曲为之辩。这对听众是一种思想的误导,对参与者则是灵魂的出卖。口才好的
人,随便你给他个什么题目,他都能像邓析或战国纵横家那样说得天花乱坠,
头头是道。他为“人性本善”辩护,固然能够胜利;他为“人性本恶”辩护,
同样能够胜利。然而真理失败了,信仰丧失了,人格破产了,灵魂堕落了。
    我相信,这种辩论形式的始作俑者根本就没有任何信仰。爱因斯坦说过:
“上帝不掷骰子。”我想,真理也不掷骰子。这种令中国文化蒙羞的恶作剧,
可以休矣!
    我最后要说的是,不能停留在仅仅看出邓析的两面悖论,以为邓析是个妄
人就一笑了之。邓析的两个建议,由他一个人提出固然荒谬,但如果是买卖双
方自己的决策,也不过是利用对方弱点的放刁而已,即便到最后有一方屈服做
成了买卖,也不是真正的商业成功,因为买卖没有遵循公平的商业道德。与此
相似,两个互相冲突的意见由同一个人说出来,固然是谬论;但是,这两个互
相冲突的主张由对立的两个人说出来,同样是谬论。因为这种主张的任何一种,
都没有说服对方的任何可能性!真理虽然不总是能说服持有错误意见的人,但
它的逻辑合理性保证了它具有说服对方的可能性,并且这种可能性迟早会化为
现实性。但邓析的两个谬论,以及更多的是持有与这两种谬论相似的思维方式
的两个论敌,总是徒劳无益地把这种不可能说服对方的谬论一说再说,但结果
正如吾乡谚语所谓:“日里讲到夜里,菩萨还在庙里”。邓析虽然是不自觉地
步入了思维误区,但后人却可以从中看出独断论思维的荒谬性。也就是说,正
确的思考和表达,必须以能够说服对方的逻辑合理性为根本法则,否则就只是
胡闹。
二九、言论是否永远无罪──唐鞅招杀

    宋康王问相国唐鞅:“我杀的人已经够多了,但是臣民还是不怕我,这是
为什么?”唐鞅说:“主公杀的人,都是有罪的人。只杀有罪的人,没罪的人
当然不必害怕。主公想让臣民害怕,就要不管有罪没罪,时不时地滥杀无辜。
那样臣民就会人人自危,对主公非常害怕了。”康王觉得有理。过了不久,就
把唐鞅杀了。
    这真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可怕寓言。虽然我一向对“昏君有过,奸臣有
罪”的论调很不满意,认为奸臣大抵是替暴君背黑锅。但在这篇寓言中,我认
为唐鞅确实比宋康王可恨得多,完全是死有余辜。
    可以设想,此前宋康王也曾问过唐鞅:“为什么我对臣民这么宽厚仁慈,
他们却不爱戴我呢?”唐鞅一定是像一千多年后意大利的马基亚维利那样说:
“主公,做君王的不该要臣民爱戴,而该要臣民害怕。你对有罪的人总是重罪
轻罚,他们当然就肆无忌惮啦。只有重其轻罪,主公才会有足够的威严。”于
是宋王就开始轻罪重罚。不料轻罪重罚的效果不佳,于是就有了上面这一问。
    这里面也隐含着一个悖论。宋康王杀唐鞅,究竟是因为唐鞅无罪还是有罪?
唐鞅一定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宋康王相信了他的话,把他当做无罪的人来开
刀。但从我的角度来看,他的被杀是因为有罪,并且是不可赦的重罪:教人为
恶,尤其是教唆握有生杀大权的帝王为恶。
    所以,我从不简单地认为一切言论都无罪。“言论自由”和“言论无罪”,
是正义者针对暴君动辄对批评暴政的人以言论治罪,而提出的主张。但是从这
个寓言可以看出,正义者未免过于天真。他们以为真理可以越辩越明,真理终
将战胜谬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只要真正的言论自由实现了,那么邪恶的言
论必定不能战胜正义的言论。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正义的言论,在逻辑层面
上固然更为雄辩,但问题在于,一切邪恶的言论决不仅仅停留在逻辑层面上与
正义者进行智慧的较量。所有邪恶的思想家都是为世俗权力辩护的,所以邪恶
的言论必然会借助世俗权力的暴力,以救济其逻辑力量的先天不足。在历史的
正义法庭面前,单独的邪恶言论和单独的世俗权力固然都无法凭其自身的力量
战胜真理;然而在现实的实际较量中,邪恶言论一旦与世俗权力勾结(而两者
必然要勾结),力量对比就发生了逆转,真理在每一个相对的短时段内就往往
落败。而正义者由于坚信真理是自足的,必然不会借助世俗权力──另外,正
义的力量一旦与世俗权力结合,就会迅速变质为非正义的力量。
    这就是人类历史的悲壮之处:正义永远在野,而邪恶永远在朝。在每一个
短时段内,邪恶总是胜利。从每一个短时段来看,邪恶战胜正义就是历史的基
本主题,这也正是世俗权力永远相信暴力的原因。在每一个短时段内,暴君及
其帮凶总是自鸣得意地认为正义的力量不堪一击──而从表象上看确实如此。
观察能力仅及于历史短期表象的大部分人民,也同样认为正义的力量不堪一击,
所以他们明哲保身地不向正义者伸出援助之手,而是冷漠而麻木地听任正义的
力量被邪恶的势力扑灭。人民渴望正义,然而他们悲观地认为正义无法在人间
实现,所以他们惟有寄望于虚幻的天国和来世。
    但我决不这样看。我认为每个时代的正义力量固然相对地弱于邪恶势力,
但由于同一时代的邪恶势力内部,永远在互相利用而不可能真正联合(康王杀
唐鞅即是一例),因此邪恶势力与邪恶势力之间在精神上的对立,甚至超过他
们与正义者之间的精神对立。也就是说,邪恶在精神上完全是虚弱和孤立的,
邪恶与邪恶之间是永远无法勾通的,因此历史上的邪恶势力不可能给现存的邪
恶势力以任何精神上的援助,他们在历史长河中只是各自占据了一个个邪恶的
孤岛。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正义真正地有别于邪恶,真理本质上有别于谬误
──正义的力量是包围这些邪恶孤岛的历史洪流,至少是潜流。不同时代的正
义者,在精神上是高度相通的;每一代被当时的邪恶势力扑杀的正义者,都成
为后继者永不枯竭的思想资源和力量源泉。正义者哪怕在每一个短时段内都惨
遭邪恶势力的扑灭,但历史上的正义捐躯者永远在精神上激励后继者。每一个
暂时得势的邪恶者,不仅在精神上是孤独的,而且在历史上是孤立的──连后
世的邪恶者也在假惺惺地谴责他们,这更足以证明,正义在长时段内是不可战
胜的巨大力量。而每一个暂时失败的正义者,不仅在精神上不是孤独的,而且
在历史上更属于一个无形的巨大精神阵营──他们是无须联合的高度联合体。
因此从长时段来看,正义总是会逐渐获胜的。虽然每一个时代的恶势力往往压
倒正义的力量,每一个时代总是比前一个时代更进步。恶势力每一次恶贯满盈
的崩溃,总是为正义积蓄了新的能量。虽然历史并不是直线前进的,但总体来
看,历史确实在进步,文明确实在发展,正义确实在日益成为历史的主角──
否则我就不可能安然无恙地在这里严厉批判暴君及其帮凶。
    我在本篇中要说的是,言论并非永远无罪,像唐鞅和韩非的言论就有大罪。
正义者既要主张言论自由和言论无罪,但又不能因为主张言论无罪而姑息任何
邪恶的言论。因为所谓言论无罪,是针对禁止人民自由言论的统治者而言,统
治者无权禁止人民的自由言论,统治者无权用国家机器关押和捕杀任何言论者,
包括无权诛杀邪恶的言论者。所谓邪恶的言论有罪,是指那些站在统治者的立
场上混淆视听颠倒是非的谬论有罪。但是指控邪恶的言论有罪,并非主张用世
俗权力对邪恶的言论者予以诛杀,而是在真理的自由论坛上对之进行无情的批
判。哪怕世俗权力以正义自许,也无权对邪恶的言论者予以诛杀──事实上,
又有哪个世俗权力不以正义自许呢?一旦世俗权力有权审判言论,那么由谁、
又如何来判断到底是正义的权力在诛杀邪恶的言论,还是邪恶的权力在诛杀正
义的言论?没有人!也无法判断!而且可以肯定地说,一旦权力在诛杀言论者,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总是邪恶的权力在诛杀正义的言论,极少例外。即便偶有例
外,比如说宋康王诛杀了唐鞅,正义者也不寄侥幸于这样的例外。更何况唐鞅
虽然该死,但宋康王并非由于他的言论对人民有罪才杀死他的,而是因为他的
言论对帝王有功才杀死他的。当然,宋康王一定会以“反对人民”的罪名来宣
布他杀死唐鞅的理由。世上的一切宋康王,在诛杀言论者的时候,必然会隐瞒
其真实意图,而乔扮成正义者的面目。轻信的愚民,于是误以为世俗权力有权
介入真理的论坛,误以为这会有助于真理战胜谬论。我认为,真理根本无须任
何世俗权力的援助,只要世俗权力不介入真理与谬论的较量,真理必然能够战
胜一切谬论,尤其是从长时段的历史来看,绝对如此。
———————————————
三○、愚人国的愚民道德──柱厉叔往死

    柱厉叔在莒国做官,他认为莒敖公不知自己的才能,于是辞官到海滨隐居。
后来莒敖公被乱臣贼子害死,柱厉叔告别朋友,要去自杀在莒敖公的墓前。他
的朋友奇怪道:“士为知己者死,不为不知己者死。你是因为莒敖公不知你才
离开他的,现在为什么却要去陪他一起死?有人知你,你愿意为他死;有人不
知你,你也愿意为他死。那么知你与不知你,还有什么区别呢?”柱厉叔说:
“我不这样想。我确实是因为他不知我,才离开他的。但现在他死了,如果我
不为他而死,那么他原来的不知我,就不是不知我了,反而证明他深知我不是
忠臣,反而证明他不重用我是对的。现在我去为他而死,是为了让莒敖公感到
惭愧,让他后悔确实不知我。我相信我不会白死,我的死可以让后世的帝王知
道,不要怠慢有才能的人。”
    说柱厉叔的脑袋里全是浆糊,大概没有人会不同意,但他的逻辑却非常严
密。他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进行了一次归谬法推理。虽然他的浆糊脑袋并不
知道什么叫归谬法,反而以为他的一条道走到黑,是为了创造一个光明的未来
──让未来的君臣关系如鱼得水,让未来的才俊之士不被埋没。他误以为自己
的赴死能够证明自己的才能和人格高尚,却不知道恰恰证明了他的缺乏才能和
满脑子浆糊,更不知道他还同时证明了“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
奴性教条的错误。
    莒敖公会惭愧吗?莒敖公地下有知,决不会惭愧自己的不知柱厉叔,反而
会得意于自己的巨大感召力:连被我怠慢不被我重用的人都肯为我而死,可见
我是一个多么伟大而英明的领袖!莒敖公不会认为是自己的愚蠢使自己步入死
地,他只会像项羽临终的“天亡我,非战之罪”那样,感叹两句“命矣夫”。
后世的君王也决不会因为柱厉叔的慷慨赴死而重用正直之士,反而可以更加肆
无忌惮地“近小人远君子”,因为受重用的小人让他活着时轻松快乐,而遭贬
谪的君子在他死后会“临难一死报君王”。活得舒坦,死得体面──何乐而不
为?
    如果要我举一个愚忠的例子,这就是最极端的一个。近世论者批判“愚忠
愚孝”,批判的仅仅是过度而不分是非的忠和孝。这与我的想法大相径庭。在
我眼里,没有不愚的忠和不愚的孝。忠与孝原本就是愚人国的愚民道德,而忠
与孝的长期被奉为最高道德,必然使愚人国的子民越来越愚不可及。
    我之所以说没有不愚的忠和不愚的孝,并非好作极端语,而是有极为简单
而又坚实的依据。因为如果帝王是对的,那么服从帝王就谈不上忠,而是服从
真理;同样,如果父母是对的,那么服从父母也谈不上孝,而是服从真理。忠
与孝之所以成为强制性道德,就是明白告诉你,即便君与父错了,也要无条件
服从。所谓忠与孝,就是要求你完全放弃自己独立判断是非的天赋自由和主动
选择自身行动的神圣权力。心里明白君与父错了也心甘情愿服从的,是天生的
奴才;认为君与父永远不会错的,是愚蠢的奴隶。总体来看,自觉的奴才总是
比自愿的奴隶更聪明,否则他就不会受重用。聪明的奴才知道君与父也会错,
甚至明白何时是对的,何时是错的,但奴才之所以是奴才,恰恰在于明知错了
也服从。所有自愿的奴隶都希望像聪明的奴才那样得宠,只是苦于不聪明而得
不到宠。正因为不聪明,所以他永远不知道君与父何时是错的,何时是对的,
但自愿的奴隶根本不操这个心,他只知一味的盲目服从。不自愿的奴隶则比奴
才更聪明,他的聪明已经上升到智慧,所以不愿做奴隶,更不肯做奴才。只有
不自愿的奴隶,才有希望成为自由人。因此,忠与孝是自觉的奴才和自愿的奴
隶的道德,而非不自愿的奴隶和自由人的道德。一切忠与孝,本质上都是愚蠢
的。进一步说,即便君与父有时碰巧是对的,但只要你并非由于他是对的而仅
仅因为他是君与父就无条件服从,也是愚忠愚孝。为什么呢?因为每个人应该
遵从的是经过自己独立思考得出的结论,当然,独立思考并非自以为是,而是
遵循正确的思考和推理方式,作符合理性的思考。只有当君与父是对的,而且
你明白是对的,你才能服从──但你此时所服从的已经不是君与父,你服从的
只是真理;你此刻的服从已经不叫忠与孝,而叫具有理性。
    忠与孝的遗毒之深,已经深入中华民族的灵魂深处。年前报载,有一个女
孩,由于妈妈为某件小事错怪了她,就跳楼自杀了。她留下的遗书这样写道:
“我要让妈妈后悔她错怪了我。”这种心理与柱厉叔如出一辙。表面上看,这
个女孩是不孝。妈妈批评两句,哪怕错怪你了,也该慢慢想办法让妈妈明白才
对呀!其实却与柱厉叔一样,是孝的荒谬逻辑的合理延伸,成为对孝的归谬法
推理的极端例子。正因为女孩把妈妈对自己的评价看得比自己实际上是否清白
更重要,正因为柱厉叔把君王对自己的评价看得比自己实际上是否有才能更重
要,所以他们才会采取这样极端的看似违反忠孝之道的行为。忠孝的根本前提,
就是尊长哪怕是错的,也要服从。正因为柱厉叔和这个女孩认为君王和妈妈应
该永远正确,但是现在他们竟然偏偏错了,所以他们痛不欲生。表面上看他们
似乎要证明尊长的错误,实际上却是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要求尊长永远正确。因
为本该永远正确的你们,一旦犯错误,叫我听谁的?连你们都可能错误,那么
我还能相信谁是正确的呢?如果你们都可能是不正确的,那么如此卑微的我自
己又怎么可能是正确的呢?如果我连你们都没法相信,那么如此渺小的我还能
相信我自己吗?那么我怎么还能坚信我是有才能的,我怎么还能坚信我是清白
的呢?所以,也许柱厉叔我确实没有才能?──但柱厉叔万万不能接受这个结
论!也许小女孩我确实并不清白?──但小女孩也万万不能接受这个结论!既
然两个都绝对不能出错的信念如此冲突而又无法两全,除了向死逃避以外,别
无第二条出路。
    所以,上述两个事件,有当事人不愿说出的更深刻的隐秘理由。柱厉叔不
是要证明莒敖公错了(他决不敢),而是要对自己证明,他认为自己是有才能
的这一点,没有错。小女孩也不是要证明妈妈错了(她决不能),而是要对自
己证明,她认为自己是清白的这一点,没有错。因为帝王是不会错的,因为妈
妈是不会错的,这是忠孝文化的根本基石。只有忠孝文化,才会产生“吾皇圣
明臣罪当诛”、“世上无不是的父母”这种不顾常识毫无是非的谬论。但是人
又不可能不自爱──不会错的帝王认为自己没有才能,自爱的自我又不肯承认
自己没有才能;不会错的妈妈认为自己不清白,自爱的自我又不肯承认自己不
清白,于是不可抗拒的自爱本能与不可抗拒的忠孝律令之间的无法调和的冲突,
使柱厉叔与小女孩走上了自戕之路。
    人本该自信,人更不可能不自爱,但是忠与孝的愚民道德迫使每一个不可
能不自爱的人不敢自信。每一个忠与孝的奴隶,如果要证明自己的自爱是有根
据的,不是靠自己的实际才能,更不是靠自己的独立判断,而是要靠尊长对自
己的最后审判。是的,最后审判!对于没有宗教没有上帝的中国人来说,最后
审判就在当世,君与父就是他们的上帝。他们活着由君与父对自己作最后审判,
他们死了由君与父对自己作盖棺论定。从小学、中学、大学的学生手册里的老
师评语,到每个供职过的单位人事部门的鉴定,都是整个审判过程的具体步骤,
这个无罪也要接受审判的档案,跟着每个中国人直到老死。如果尊长对他们的
判断与他们的自爱自信相冲突,一方面本能使他不可能放弃自爱自信,另一方
面忠孝律令使他又不可能放弃对君与父的绝对服从;这两个不可调和的力量的
冲突,除了自杀没有第二条解决的出路。如果不自杀,那么只有两条并非真正
出路的歧途:不是完全失去自信,自暴自弃;就是人格分裂和心理阴暗,在两
种不相容的评价之间痛苦挣扎,在公生活和私生活之间遵循自相矛盾的双重标
准。
    卡夫卡笔下的K,同样是这样一个在绝对权威之下苦苦挣扎的绝望奴隶,只
不过西方人的绝对权威不是忠与孝,忠与孝并非西方文化的最高道德和最高律
令,仅仅在近代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卡夫卡才意识到了这种与亚细亚的古代
东方十分相似的现世的最后审判。所以卡夫卡笔下的K,也不得不自杀。他们
的自杀,是自爱而不自信的铁证。我对卡夫卡很少敬意,正是由于,我认为他
也是一个自爱而不自信的弱者。因为只有自爱而不自信者,才会留下销毁所有
作品的奇特遗嘱。须知销毁作品对于卡夫卡而言,其毁灭性程度不亚于自杀。
正是因为自爱而不自信,卡夫卡才会哀叹:“每一个障碍粉碎了我!”而自信
的巴尔扎克则说:“我粉碎了每一个障碍!”这就是自爱者与自信者的截然不
同之处。柱厉叔和那个女孩,正是被忠孝律令的障碍所粉碎的。但是,他们通
过这种被粉碎,保持了自己的人格完整,保持了奴隶的“高贵”和“尊严”。
那些在信念冲突中没有自杀的忠孝奴隶,不得不陷入灵魂的分裂状态:他们明
明知道君与父不是永远正确的,相反倒常常是错误的,但他们既不敢反抗君与
父,又不敢用自杀来完成自己的自爱,他们剩下的唯一一条路,就是用自轻自
贱、自暴自弃来自爱──那正是阿Q的法宝。
    或许值得一提,忠孝难以两全的中国伦理难题,在西方文化中是不存在的。
西方人只有对与对的冲突,但是在中国,忠孝不能两全不是指在两个正确的不
同立场之间做选择(那才是对与对的冲突),而是在君与父的不同利益之间作
出选择。总体来说,孝是第一位的,忠是孝的逻辑延伸;忠的最终目的也是为
了孝──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孝就是扩大了的家族性自私。为了孝,中国人
不惜践踏国家利益,不惜牺牲家族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家之孝子,国之罪人;
君王之忠臣,真理之叛徒。忠与孝只是狗的道德,服从真理才是人的道德。
———————————————
三一、 需要蠢材的时代产生的蠢材──五十步笑百步

    战场上,战鼓咚咚地擂起来,双方将士短兵相接,开始殊死搏杀。这时有
两个士兵害怕得丢了盾牌,拖着长枪转身就逃。第一个逃得快,第二个逃得慢。
第一个逃到百步开外站住了,转身观望。第二个这时刚刚逃了五十步,一见第
一个人站住了,他也站住了。为了掩饰自己的羞愧,逃了五十步的士兵指着逃
了一百步的士兵嘲笑道:“你这个胆小鬼!”
    孟子讲的寓言中,这一个是较著名的,同样著名的还有揠苗助长、杯水车
薪等。孟子的寓言情节虽然简单,仅仅相当于一种情景性设喻,但往往虚拟一
个可笑而夸张的荒诞性情景,风趣幽默,寓意醒豁,对于阐明他的说理主旨相
当有效,能给听者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在先秦诸子中,孟子以雄辩著称,与
他善于运用这种短小生动的设喻性寓言是分不开的。由于孟子的寓言过于短小,
每个寓言可供解构的元素极少,寓意又十分醒豁而甚少疑义,所以孟子的寓言
几乎没有什么密码可供破译。而且虽然孔子强调“仁”而孟子强调“义”,但
总体来说孟子对儒学思想的发展贡献甚少,而荀子却大大地扩充完备了儒学尤
其是礼学体系,韩非更是从邪恶的一面对儒学进行了颠覆性的改造和发展。
    与强调礼法制度的荀子和韩非相比,孟子是强调忠孝道德的曾子一派儒学
的原教旨主义者。恪守正宗的原教旨主义者,往往虔诚有余而才情有限,因此
怯于创新而偏于守成。因为“二加二等于四”一经某位先知先觉者算出,除了
四这个“正宗”答案外,其他答案都是错误的,比如二加二等于五,二加二等
于六之类。以正宗嫡传自居的圣人门徒不仅坚信圣人的答案是对的,而且迷信
圣人的算法也是唯一的。不但二加二只能等于四,而且四只能由二加二得出,
任何人如果想证明四可以由一加三或三加一得出,他们听都不想听。至于有更
了不起的智者算出“二乘二等于四”,他们也决不承认这是对的。圣人的忠实
门徒自己无才创新,就把一切创新都视为非圣无法,大逆不道。至于“二的二
次方等于四”、“十六的平方根等于四”、“六十四的立方根等于四”之类,
只要与圣人之言不合,都非他们所愿闻,一概被目为异端邪说。
    在我看来,孟子与孟子以后所有的腐儒和道学家,都是只知二加二等于四、
只信四必须由二加二得出的蠢材。他们当然比坚持二加二等于五,坚信二加二
等于六的愚人聪明得多。但愚人根本没有理解二加二等于四的智慧,连被骂蠢
材的资格都没有──先秦有无数的愚人,后人从来就不曾提到;现在也有无数
的愚人,今人从来不骂他们是蠢材。而有理解二加二等于四的智慧的人,却只
把这种天赋的智慧毕生用于维护二加二等于四的正宗教义,非蠢材而何?能够
理解二加二等于四的真理性,是材;永远维护二加二等于四的神圣教义,是蠢。
如果圣人也是这样的蠢材,就永远没人知道二加二等于四。蠢材们诚惶诚恐地
说,我不是圣人──难道你敢以圣人自居吗?
    我当然不是圣人,但蠢材们眼里的圣人也不是什么圣人,世上根本就没有
圣人。“圣人”之所以成了圣人,是蠢材们把一个有创造性智慧的人捧上天去
造成的虚假偶像。蠢材们在把智者捧成无所不知的圣人的同时,也在不自知地
贬低和奚落他们心目中的圣人,因为新的智者为了捍卫被原教旨主义者以圣人
的名义攻击的新真理,不得不在反击时被迫指出:圣人不知道二乘二等于四。
如果蠢材们不把先贤捧成无所不知的圣人,新的智者本来不会苛求先贤一定要
知道二乘二等于四,而是感激先贤告诉后人二加二等于四,并且承认,先贤教
诲的“二加二等于四”,是进一步发现“二乘二等于四”的基础。然而由于蠢
材们坚持圣人无所不知,并且一口咬定:圣人没有说过“二乘二等于四”,因
此“二乘二等于四”是错的!被逼无奈的新智者于是激烈地指出:圣人是连二
乘二等于四也不知道的蠢材。新智者甚至还可能否认他的新知曾经大大得益于
先贤的旧知。因此,蠢材们最后害苦了他们竭力维护的圣人,使恩师出丑,令
师门蒙羞。
    更有甚者,由于人人都已经知道“二乘二等于四”,而圣人之徒仅仅因为
圣人没有说过,就抱残守阙地认定“二乘二等于四”是错的,于是人们会连圣
人说过的“二加二等于四”的真知也一起抛弃。新智者虽然激于意气也可能否
认圣人的“二加二等于四”对他的“二乘二等于四”有过莫大的启发,但服从
真理的智者天性,使他在坚持“二乘二等于四”的同时,还不至于昧心地宣布
“二加二等于四”是错的。然而愚人并没有这份清醒,况且世间的纷纭是非,
决不像我的比喻那么一目了然,因此蠢材们的好心帮倒忙,就导致了二加二等
于五、等于六,二乘二等于七、等于八之类谬论,纷纷大肆出笼,赢得了众多
愚人将信将疑的信仰──他们认为无风不起浪,所以宁可信其有,不敢疑其无。
许多真理早就发现了,但由于还有更多的歪理在胡搅蛮缠,因此人们就不知所
从了。
    关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有过一句名言:“这是一个需要天才并且产生了
许多天才的时代!”我一直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十分纳闷,什么时代是
不需要天才的时代呢?为什么文艺复兴时代特别需要天才?细细一想,我就明
白了。文艺复兴时代,欧洲中世纪至高无上的教权衰微,神学摇摇欲坠,于是
“需要天才”了。如此说来,秦始皇以来,中国至高无上的皇权永无衰微之时,
忠孝道德始终坚如磐石,因此,庄子以后的中国历史,始终处在需要蠢材而且
产生了许多蠢材的时代。这些蠢材大军的领衔者和旗手,就是与庄子同时代并
且同样活了83岁的孟子──两者同为诸子中最长寿者。为此孟子被后世的无数
蠢材奉为儒学“亚圣”,与孔子相提并论,儒学遂被称为“孔孟之道”──这
实在是大大地侮辱了人类史上最伟大的道德家之一孔仲尼先生!在儒家中,孔
子不愚,孟子最愚;在道家中,老子最狡,庄子不狡。可惜孔孟之儒,传诸后
世的是孟子之愚;老庄之道,传诸后世的是老子之狡。可以说,儒道两家的始
祖大致旗鼓相当,各擅胜场,但儒道两家的第二号人物却有天壤之别。孟子远
远不及孔子,而庄子远胜于老子。孟子与庄子在思想拳击台上,完全不是一个
数量级的对手。因此,本来应该道家战胜儒家更合理,但一则儒家与帝王的世
俗权力先天就联了姻,二则儒家的旁门法家出了个足以与庄子打满十二回合的
邪恶天才韩非,因此道家终于没能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但道家由于有了中国
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天才思想家庄子,也毕竟没有像名、墨两家那样被彻底击溃,
庄子成了民间思想的最大精神支柱。
    言归正传。在我眼里,孟子以及所有的儒家后学都是只知二加二等于四,
坚持四只能由二加二得出的蠢材。孟子本人一辈子周游列国,就是要让所有的
诸侯都相信这一点。而新智者荀子得出了二乘二等于四,但圣人之徒不同意。
于是邪恶的天才韩非以比孟子远为雄辩的思想,宣布二加二等于一,二乘二也
等于一,总之九九归一,“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韩非的邪恶思想,使
千古一帝秦始皇及其无数后继者如获至宝。于是天下一统,统一于暴君的淫威;
于是人人相信,鹿就是马;于是人人相信,曾子杀了人──连坚信儿子是好人
的曾子之母最后也不得不信了,于是她扔下织布的梭子,踢翻板凳,跳起来爬
墙逃走了。
    补充一句,曾子正是孔子三千弟子中最大的蠢材,他的《孝经》误尽苍生。
孔门正教由曾子传子思(孔子之孙),由子思再传孟轲,真是一蟹不如一蟹。
由孟子再远远地传到文起八代之衰的道学蠢材韩愈,由韩愈传二程,传朱熹,
传王阳明,传颜习斋,直到当代新儒家,一切中国蠢材都群集孔门后学。我不
否认大部分蠢材都是好人,但“忠厚是愚蠢的别名”,愚蠢的好人对狡智的坏
人完全束手无策。
    孟子自以为,五十步笑百步的寓言很雄辩,为此得意扬扬地夸口道:“予
岂好辩者哉,予不得已也!”我承认,当孟子论证“二加二等于四”是唯一的
最高真理时,确实很雄辩,但他误以为五十步笑百步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就过
于自信。他因自己有羞耻心,就误以为天下人都有羞耻心,就过于天真。由于
他坚信“羞耻之心,人皆有之”,所以才会把这种自以为是的想当然视为理所
当然。由于这种错误的信念,他坚持用“性本善”的荒谬预设来治国。他要人
人“不失其赤子之心”,殊不知赤子之心就是绝对的自私之心。有哪一个孩子
是不自私的?孟子有见于战国时代得到空前大发展的成人狡智,因此误以为尚
未长大成人的孩子是最不自私的,殊不知孩子只是还不知用成人的狡智来满足
其自私之心而已。一旦在没有客观真理标准的儒学文化下长大成人,孩子们就
会变成五十步笑百步的文过饰非之徒,甚至变成一百步笑五十步的无耻厚颜之
徒。对天真而弱智的孟子来说像天方夜谭的事,对于狡智而无诚信的中国人来
说早已见怪不怪。举例来说,贪污受贿五十万者入狱,贪污受贿一百万者升官
──因为后者可以把多出来的五十万用以贿赂。所以中国人说,“一不作,二
不休”,要么不干坏事,要干就干到底。其实,与迂夫子孟轲同时的庄子,就
早已说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百步者不仅要笑五十步者,百步者还要
杀五十步者呢!诛窃钩者谁何?正是窃国者。
———————————————
三二、被命令堵死的人性升华之路──戎夷寒死

    戎夷和一个弟子从齐国到鲁国去。天刮起了大风,气温突然下降,影响了
他们赶路的速度。等他们赶到鲁国,城门已经关了。戎夷不得不和弟子露宿城
外。晚上气温更低了,寒潮袭来,眼看两个人都要冻死,戎夷对弟子说:“你
看:把你的衣服给我,我就能活;把我的衣服给你,你就能活。我和你只有一
个人能活!但我是个了不起的人,死了是世界的大损失。你是个普通人,死了
世界没什么损失。所以,你应该把你的衣服给我!”弟子说:“我是个没什么
了不起的普通人,怎么做得到舍己救人那么了不起的事呢?”戎夷叹息道:
“罢了,看来我的学问要失传了。”于是他脱下自己的衣服给了弟子,很快就
冻死了,而他的弟子却活了下来。
    乍一看戎夷的第一段话,看见他如此理直气壮地论证自己该活而弟子该死,
觉得实在岂有此理。说句刻薄话,认定自己该活的人,死了活该。人与人是生
而平等的,凭什么他就高人一等?但是看到结果,我还是被戎夷感动了。似乎
他的话并非岂有此理。戎夷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自己确实比弟子了不起,他的
死确实比弟子的死损失更大。但是,请注意,他的理虽对,却有悖人情。弟子
可以同意自己不够了不起,但却决不会同意,不够了不起就该死。即便在理的
层面该死,但“该死”的人却不可能心甘情愿地去死。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生
命,这种自爱的本能是不以自己是否了不起为转移的。因此理与情发生了尖锐
的冲突。许多赤裸裸的真理,之所以让人们觉得岂有此理,并非因为它不是真
理,而是因为它与人情发生冲突。因为人情常常是不讲理的,而不讲理的人情
未必就是错的。真理是冷酷的,人情是自私的。冷酷的真理是对的,自私的人
情也是对的。情与理的冲突,正是最重大的对与对的冲突,而对与对的冲突是
最难以调和的冲突。因此两个陷于绝境的高尚的人,也常常会变成两头为求生
存而进行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杀的恶狼。戎夷的了不起,就是他避免了这一人性
屈服于兽性的悲剧。他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人性的光辉。
    因此我愿意纠正上文“戎夷的死比弟子的死损失更大”的判断。然而问题
并不那么简单:如果戎夷不死,又如何证明他的死是个重大损失?所以我的判
断还得进一步纠正:“戎夷的死并没有证明他的死是个重大损失,他的死仅仅
证明他是了不起的。”相反,戎夷的死不仅不是损失,还是一个重大的收获:
人性战胜了兽性。如果他的弟子主动选择死亡,那就证明他的弟子比戎夷了不
起,同时也不是损失更大,也只是宣布人性战胜了兽性。无论是谁,为了他人
的利益而牺牲自我都是了不起的。也就是说,两个人中间,任何一个主动选择
死亡而把生存的机会留给另一个,都证明死去的那个人更了不起,但更了不起
的人的死去不是一个更大的损失,而是一个重大的胜利:人性战胜兽性的胜利。
还有什么胜利比这样的胜利更大的胜利呢?
    然而,虽然戎夷以最后的赴死证明了两点:一、他自己比弟子更了不起;
二、人性可以战胜兽性。但是他的第一段话依然是岂有此理。因为如果他的弟
子接受他的“真理”:平凡的人更该死,那么他弟子的死就只是被迫接受“公
正”的审判。那么他的弟子就无法用自己的死,证明戎夷的死能够证明的两点,
即:一、无法证明自己是了不起的;二、也无法证明人性战胜了兽性。一个凡
人,而非神,付出主动放弃生命而选择死亡的最高代价,居然仅仅是为了证明
自己的无价值!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岂有此理?由此可见,戎夷的“真理”
使两个人的同样行为变得不等价了,所以戎夷的“真理”只是谬论。这一谬论
剥夺了弟子主动选择死亡的权力和自由,这一谬论剥夺了弟子主动选择死亡的
光荣和伟大,所以他的弟子只能主动选择生存。我认为他的弟子没有任何可以
指责之处,是戎夷的谬论,堵死了他的弟子向人性顶峰的升华之路。
    心理学有“逆反心理”一说,作为一种心理现象,这一学说是有客观依据
的。但这一学说对逆反心理持否定态度,而不是深入批判造成逆反心理的社会
根源,我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谬误。因为所有的逆反心理都与命令和强制有关,
而命令和强制剥夺了自由,逆反心理是对命令与强制的反抗,逆反心理是对自
由和人权的捍卫。只要剥夺自由的命令和强制存在,逆反心理就会存在。剥夺
自由的命令和强制越是蛮横,逆反心理就越是强烈。剥夺自由、践踏人性的命
令和强制是可憎的,而反抗命令与强制、捍卫自由和人权的逆反心理是神圣的。
    在人类社会中,至今依然有许多戎夷式的“真理”被认为理所当然,这些
“真理”在逻辑上几乎无懈可击,但是这些“真理”的大前提错了,这个错误
的大前提就是:人与人天生就是不平等的。人与人活着是不平等的,人与人的
死亡也是不等价的。我坚决反对这种视为当然的错误信念。
    因此,首先戎夷就不该认为他的弟子比他该死(这样想的人才真的该死),
他应该在这种生死关头为人师表地主动选择死亡,只有当他的弟子也主动选择
死亡,并且他因为年老体弱和其他偶发事件等非主观意志的客观原因而抢不过
他的弟子,那么在他的弟子光荣而崇高地死去之后,他才可以不无惭愧地活下
去。然而可以想象,戎夷平时对弟子的教导与此境界相距甚远,因此才会出现
这样一幕:他自私地命令弟子接受死亡,而他的弟子无赖地逃避了光荣,躲避
了崇高。
    可以说,由于戎夷的岂有此理的开场白,他的死也减色不少,但戎夷还是
值得尊敬的,因为他最终虽然略有无奈,但还是主动选择了人性的崇高,而没
有堕落到兽性的搏杀。我没有任何理由用理想化的纯粹性,来对戎夷求全责备。
人性原本就是丰富而复杂的,天人交战正是人性之常,戎夷的最终选择,证明
了他的了不起。
    但千万不要以为戎夷的死是他的才能的浪费。恰恰相反,如果戎夷确有才
能,他的才能正应该用来证明人性的高尚与伟大,他的才能用于使一场兽性的
搏杀变成一曲人性的凯歌,丝毫没有浪费,恰恰是好钢用在了刀刃上。如果他
的才能有限的弟子死了,留下才能巨大的戎夷,那么只能证明戎夷所自诩的才
能,只是兽性搏杀的自私才能,而不是舍己为人的人性光辉。那样的话,戎夷
留在世上,他的兽性搏杀的才能越大,这种才能对世界的破坏性就越大。因为
他的才能,只是邪恶的才能,与其有,还不如无。
    在这种极端性的两难境遇下:要么兽性占上风,于是狗咬狗地搏杀;要么
人性占上风,于是你谦我让抢着死。到目前为止的人类历史中,一旦陷于绝境,
人性获胜的次数较少,兽性获胜的次数较多。但兽性获胜的次数并非最多,事
实上,人性虽然还没有普遍升华到至高的境界,但人类毕竟是一种已经基本战
胜了兽性的高贵生命,所以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轻易向兽性屈服,他们
在这两难之间选择了一条中间道路:抽签。道学家可能会反对抽签,他们认为
这贬低了人性。然而道学家在这种极端情景下,是否真能像戎夷那样放弃生命
呢?我很怀疑。我愿意坦率承认我很可能做不到,尤其在我还没有做到之前,
我决不敢夸口。所以我赞成高不攀、低不就的抽签:人人机会均等。虽然没有
升华,但也没有堕落。而且抽签同时宣布了一条最高真理:人人生而平等。据
我所知,所有的道学家都是反对这一真理的,所有的道学家都想证明自己高人
一等,所以我把道学家视为人类公敌。
    最后,我还反对某些圣徒型人物对崇高与神圣的病态追求,圣徒为了证明
自己的崇高与神圣,甚至欢迎苦难和渴望考验。圣徒虽然不是假道学,而是真
道学,但同样在我反对之列,同样是人类公敌。我认为圣徒往往会比假道学造
成更大的灾难。因为他们比假道学更加狂热,而一切狂热都是灾难性的。圣徒
把人性的正常欲求视为污浊,并且要不惜一切代价加以清洁和清洗。人类史上
最大的灾难,就是圣徒们的清洁运动和清洗运动。我以为,不发生苦难,或者
尽量避免苦难,更符合正常的人性。比如说,没有这一场寒潮,或预知有这一
场寒潮而在城门关掉之前赶进城去,岂不是更好吗?这虽然有点一厢情愿,但
我宁愿不要激动人心的人间悲剧,而更欢迎和谐欢乐的尘世喜剧。哲学可以帮
助我们在不得不面对悲剧时不上演丑剧,科学则能够帮助我们尽量避免悲剧发
生。所以我首先崇尚科学,其次才热爱哲学。
———————————————
三三、一代贤相公报私仇──二桃杀三士

    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是齐景公手下的三个勇士。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坐
着说话,齐相晏婴走过他们面前,他们没有站起来行礼。晏婴进去对齐景公说:
“我听说明君手下的勇士,上有君臣之义,下有长幼之礼,内能除暴,外能抗
敌。现在主公手下的三个勇士,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幼之礼,内不能除暴,
外不能抗敌。这是国家祸乱的根源啊!我看该把他们除掉。”齐景公说:“这
三个人,既没人抓得住,也没人杀得了。”晏婴说:“主公可以派人送两个桃
子给他们,就说:给最勇敢的两个人。”
    公孙接一见使者送来两颗桃子,立刻仰天长叹道:“晏婴是个智者,一定
是他出的主意,让主公叫我们三人争功火并。我虽然能看破他的阴谋,但如果
不敢接受桃子,也算不上勇士了。”于是他对田开疆和古冶子说:“三个人两
颗桃,只好各摆功劳了。我陪主公出去打猎,第一次杀死一头野猪,第二次杀
死一头老虎。我大概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吧?”于是他拿了一颗桃子。田开疆说:
“我率领军队两次打败进攻齐国的敌人。我大概更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吧?”于
是他也拿了一颗桃子。古冶子不紧不慢地说:“我曾经为主公驾着马车渡河,
一头巨鼋咬住了左边那匹马,把马车拖向河心。我不会游泳,只好猛吸一口气
跳下马车,在河底走了一百步,终于把巨鼋杀死,救主公脱了险。难道我不比
二位更有资格吃一颗桃子吗?”说着站起来拔出了剑。公孙接说:“我的勇敢
不如你,功劳也不如你。我居功恃勇,毫不谦让地拿了一颗桃子,是贪功的小
人。但我不是懦夫,敢做敢当。”说完交出桃子,拔出剑自杀了。田开疆也一
声不响地交出桃子,拔剑自杀。古冶子看着两具尸体和两颗桃子说:“我们三
人本来亲如兄弟,现在为了争这两颗桃子,你们两人都被我逼得自杀了。我如
果独活,是不仁;我自吹自擂而羞辱勇士,是不义;悔恨自己做错了事还不肯
死,就是不勇。”他把两颗桃子放在两具尸身上,也举剑自杀。使者回宫向齐
景公报告:“三个人都死了!”齐景公下令为他们厚葬。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希腊神话。据说奥林匹斯山的某次众神欢宴忘了邀请
不睦女神厄里斯,心怀不忿的厄里斯于是别有用心地把一个金苹果送到奥林匹
斯山上,“献给最美的女神”。三位女神自荐为候选者:宙斯之妻赫拉,宙斯
的两个女儿雅典娜和阿芙洛狄蒂。老奸巨猾的宙斯不愿得罪任何一个,于是让
最聪明的凡人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来裁决。
    到目前为止,这个希腊神话与二桃杀三士的寓言惊人地相似:宙斯相当于
齐景公,厄里斯相当于晏婴,厄里斯送了一个引起争端的苹果,晏婴送了两个
引起争端的桃子。送苹果和送桃子都是为了报私仇:一个没有被邀请,一个没
有被敬礼,都是为小忿而动杀机。争夺苹果的是三个美女,争夺桃子的是三个
勇士。三个勇士是会死的凡人,晏婴的目的顺利达到;三个美女是不死的女神,
于是死亡被转嫁到人间。以后发生的事情就是荷马史诗吟唱的故事。由于帕里
斯把金苹果判给了司爱与美的女神阿芙洛狄蒂,帕里斯得到了世上最美的女人
海伦的爱情──海伦是希腊的王后,与帕里斯私奔而去。激起公愤的希腊人组
成讨伐联军,围困特洛伊城长达十年之久,双方勇士伤亡惨重。
    不睦女神厄里斯从未受到过任何欧洲人的赞扬,但晏婴却在诸葛亮之前,
成了中国人心目中最早的智者和贤相。这是为什么?因为晏婴的凶残有最神圣
的借口:仁义道德;晏婴的阴险有最堂皇的理由:安邦定国。实际上,三个勇
士的言行比晏婴更符合仁义道德,三个勇士比晏婴更有能力安邦定国。然而君
子殉仁,小人利仁。殉仁的三个勇士成了千古笑柄,利仁的晏婴成了一代贤相。
我为古冶子的浩然义气深深地感动。他本来可以独享那两颗桃子,但他却像项
羽一样不肯苟活。很多中国人认为项羽比刘邦更有资格做帝王,但是人们嘲笑
刘邦,却赞扬用阴谋诡计帮助刘邦战胜项羽的张良,因为中国人历来是崇拜阴
谋诡计的。我相信,正是晏婴、李斯、张良、诸葛亮这样的无数贤相,使中国
人在无法摆脱帝王专制的漫长历史中,连盼望一个仁慈君主的微薄愿望也难以
实现,而不得不忍受那些根本不配做帝王的无赖的残暴奴役。
    诚如公孙接所说,晏婴是有名的智者。作为智者,晏子使楚的故事被历代
传颂。晏子出使楚国,楚王故意在城门边开了一扇小门以羞辱身材矮小的晏婴。
晏婴说:“只有出使狗国才走狗洞。现在我是出使楚国,为什么要走狗洞?”
楚王只好下令大开城门。楚王对晏婴说:“看来齐国实在是没有人才,竟然派
你这样的袖珍型人物出使。”晏婴说:“我们齐国有个惯例,出使文明开化的
上邦,就派仪表堂堂的人去;出使野蛮无文的小国,就派我这样不上台面的人
来。”楚王连连受挫,还是不肯罢休。在举行酒宴时,他让人押着一个囚犯走
过,楚王故意叫住“囚犯”问:“你是哪里人?”“囚犯”说:“我是齐国人。”
楚王又问:“你犯了什么罪?”“囚犯”说:“我偷了东西。”楚王转身看着
晏婴说:“原来齐国人都是小偷呀!”晏子道:“我听说淮南有一种橘树,移
植到淮河以北就变成了枳树。橘子又香又甜,枳子却又苦又涩。这是因为淮南
淮北水土不同的缘故。我们齐国人在本国都是知礼守法的国民,可是到了贵国
却成了小偷,不知道这是否也跟水土有点关系?”楚王连续三次自作聪明,结
果都在晏婴的巧妙应对下变成了自取其辱。
    然而晏婴虽然是个智者,却算不上仁者。不论先秦诸子中每个人的历史影
响和功过如何,但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独创性的思想家。然而晏婴却没有自己
的思想,虽然有一本托名于他的《晏子春秋》,但毫无思想价值。晏子只是一
个冷酷无情的政治家,然而他却享有“贤相”的美名。虽然才智出众,在我眼
里却与才能不下于他的李斯一样,是心狠手辣的刻薄寡恩之徒。在秦始皇眼里,
李斯又何尝不是贤相?当然,实际政治与空头理论不可能完全相同。理论家可
以轻松地大谈政治乌托邦,而政治实干家却大门要走,狗洞也得钻;佛号要常
念,屠刀也时刻不离手。
———————————————
三四、对真相的双重掩盖──黄公好谦

    齐国有个黄公,生了两个女儿都是国色天香的大美女。黄公有恃无恐,逢
人就说:“我的两个女儿真是长得太丑了……”结果黄公的两个女儿丑名远扬,
始终没有人来求婚。虽然黄公后来被迫改口,逢人就说:“我的两个女儿实际
上长得很美……”但已经没有人相信。黄公的两个美貌女儿,就这样终老于闺
房之中,伤春而死。
    所谓红颜薄命,大概没有比《尹文子》中的这个寓言更荒唐更离奇的了。
可以发现,这是一个反面版本的“狼来了”。放羊的小孩在狼没来的时候一再
大叫“狼来了”,农人急忙赶来,却发现被耍弄了。于是小孩开心地大笑。等
到狼真的来了,他的真话已没人相信。还有一个比伊索寓言更早的史实,甚至
可以说是一切“狼来了”故事的原版:周幽王为了引冰美人褒姒一笑,点起了
狼烟,诸侯急忙赶来,却发现狼烟下没有狼,只有色狼周幽王。诸侯们的狼狈
相,引得褒姒忍不住大笑。等到犬戎真的来袭,狼烟已经叫不来任何勤王之师。
    说得刻薄一点,黄公如此谦虚,也是为了引来更多的“色狼”──或曰新
郎,不料反面广告做过了头,把所有的色狼都吓走了。等到他再改口说实话时,
色狼们再也不相信他了,于是他的两个女儿终于没能找到自己的新郎。
    放羊娃的谎称狼来了,仅仅是孩子气的开玩笑,他从没想过把自己的撒谎
标榜为美德。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称得上古往今来最大的恶作剧,但历史学
家也从未称之为美德。只有黄公及其同道,才把这种掩盖真相的撒谎,称之为
中华文明的基本美德──谦虚。所以我认为,黄公比放羊娃和周幽王更加可恶。
放羊娃的撒谎只是一个凭空虚构,农人赶来一看,就知道真相是什么:狼没有
来。周幽王的撒谎也只是一个凭空虚构,诸侯赶来一看,也知道真相是什么:
犬戎没有来。而黄公的撒谎并非凭空虚构,而是歪曲了活生生的事实,于是所
有的人都被蒙在了鼓里,他们永远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他的两个女儿是大美女。
另外,为放羊娃的撒谎付出代价的,是放羊娃自己:他被狼吃了;为周幽王的
撒谎付出代价的,也是周幽王自己:他被犬戎杀了。但为黄公的撒谎付出代价
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两个女儿:她们的青春和幸福,被他的谎言葬送了;
而黄公却赢得了“谦虚”的美名。当然,这种掩盖真相的“谦虚”,只有在一
种畸型的文化中,才会被认为是美名。
    但黄公之所以受到尹文子的无情嘲笑,实际上是因为出世太早,生不逢时。
黄公生在谦虚的草创之世,尚未恭逢谦虚的盛世。所谓谦虚的盛世,就是奉承
的盛世。表面上看,谦虚是君子的美德,而奉承是小人的恶习。君子与小人似
乎势不两立,殊不知经过两千年的反复演练,双方早已充分掌握了这一精神体
操的辩证规律,因此无须任何彩排,一旦需要即兴发挥,立刻能够心领神会、
配合默契地上演丝丝入扣的对手戏。所以,君子与小人的对立只在观念上存在,
在现实中,小人却是君子的帮忙和帮闲。中国的君子,只对观念上的小人深恶
痛绝,只对现实中不帮自己忙,而专帮别人闲的小人深恶痛绝。君子与小人是
谁也离不开谁的好搭裆,就像后脚短的狼与前脚短的狈,是分不开的“好一对
儿”那样。假如君子的真值是五分,君子一定谦虚说只有四分,帮闲立刻反驳
说有七分。君子尝到了甜头,顿时来了劲,竭力证明自己并非谦虚,刚才说有
四分甚至还夸了口,实际上只有三分。帮闲知道搔到了痒处,就再接再厉,竭
力证明自己不是奉承,刚才说有七分还是认识不足,实际上足有九分。君子对
帮闲抱拳说,“哪里哪里,你说得好!”帮闲对君子拱手道,“哪里哪里,远
比我说的还要好!”于是正如沪地儿歌形容打乒乓那样:“老太婆削,老头子
抽,削抽削抽有妙头。”一来一去,双方展开太极推手,终于把真相越推越远,
也把正直与廉耻越推越远。可见君子虽然不好意思自夸,却永远好意思接受小
人的奉承。只有等君子终于听到小人代自己说出了肉麻之极的谀词,他才会无
限过瘾地鸣金收兵。
    黄公的撒谎,既不是放羊娃的孩子式稚气,也不是周幽王的情郎式傻气,
而是出于真正的老谋深算。老谋深算的中国君子说话,永远是正话反说。所谓
正话反说,是老奸巨滑的祖师爷老子的辩证法名言“正言若反”的通俗说法。
所以凡是哭穷的人,一定有钱;凡是夸富的人,一定穷得像阿Q。凡是谦虚天
下大乱的时候,一定是形势大好;凡是自夸形势大好的时候,一定已天下大乱。
谦虚是高雅的,奉承同样是高雅的。谦虚谓之“会说话”,奉承也谓之“会说
话”,只有说真话谓之“不会说话”。一个永远说真话的人,就是一个“一点
不会说话”的人。所以,以谦虚为美德的中华民族,也以奉承为美德,只有说
真话永远不是美德。一部中国历史,真相就永远被掩盖在谦虚和奉承的双重撤
谎之中,非老奸巨滑的老法师,永远摸不着头脑。       
    中国的君子永远不肯正视现实,因为他们不想或无力改善现实,所以只好
寄希望于用“做文章”来使现实看上去比实际情况更好一些。所以只有会做文
章的人,才有资格在中国做官,才有资格做谦虚的君子;只有会说话的人,才
有资格做官的亲信,才有资格做奉承的帮闲。我这个人最不会做文章,所以大
庙不收,小庙不纳,既不配做官,也不配做君子;我这个人更一点不会说话,
所以也更不配做奉承的帮闲和帮忙的小人,只配在家里写这种煞风景的老实话。
三五、招牌堂皇的自恋狂──骆滑厘好勇

    墨子对骆滑厘说:“我听说你热爱勇敢?”骆滑厘说:“是啊。我只要听说
某个地方有个勇敢的人,一定要去把他杀了。”墨子说:“世上的人都是扶持自
己热爱的东西,消灭自己憎恨的东西。现在你自称热爱勇敢,却一听说有个勇敢
的人就要去把他杀了,这说明你并不热爱勇敢,而是憎恨勇敢。”
    严格地说,这不像寓言,因为它没有故事。
    先秦诸子中,能够运用如此严密的逻辑论证,切中要害地直接击倒对手的,
只有墨子和墨辩学派(亦谓之“别墨”或“名家”)。其他诸子要宣扬自己的主
张和批评对手的观点,大多运用迂回曲折的文学设喻,伪托先王故事,编造论敌
轶闻,旁敲侧击,指桑骂槐,造谣诽谤,无中生有,或冷嘲,或反讽,或言在此
而意在彼,或谐音联想而言意双关,以文学形象的感染力和生动巧妙的语言魅力
来蛊惑听众,然后以牵强附会的类比手法诱导读者作无限推论──这个推论他自
己不肯直接说出来,这非常类似于后世禅宗的方法。禅学公案的根本要点就是:
想说什么偏偏不说什么,而要让你自己去悟。而事实上,这种方法对缺乏逻辑头
脑的中国人来说确实有极大的催眠作用,当你从故事的疑云和语言的陷阱中自以
为有所悟的时候,恰恰是你有所惑的时候。以大惑为顿悟,是一切禅宗式故弄玄
虚的中国狡智的祖传法宝。
    然而墨子不像诸子那样会讲故事,更不屑于讲故事。这个反寓言的寓言,可
以作为墨子式论战法的最佳范例。他认为对论敌的谬论无须毫无目标的乱轰滥炸,
只须用匕首和投枪,对准其逻辑漏洞进行致命一击。兵器一车,不如寸铁杀人。
这正如射箭,如果不先确定目标,胡乱射出一箭后指着射中的那个地方说,这就
是我要射的目标,这不叫会射箭。只有先设定了目标,然后一箭射中,这才叫会
射箭。除了墨子和墨辩学派,先秦诸子大抵都属于前一种不会射箭者,徒逞天花
乱坠的文思口才,指到哪里算哪里,只要证明自己是个奇货可居、待价而沽的稀
世天才就行,只要君王被自己迷惑就行。而墨子才是真正的会射箭者,他从来不
想证明自己是什么天才,他也从来不想把自己售于帝王家,他唯一想做的,就是
证明客观真理,所以他不讲故事,而是一语中的。但正因为只有墨子及其墨辩学
派是中国文化的异数,因此所有不会射箭的先秦诸子就联合起来对他一通乱射,
虽然箭浪费了不少,但墨子和墨辩学派还是万箭穿身而死,从此在先秦以后的中
国历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也找不到比墨子的这个反寓言更让人信服的例子了。这个所谓的热爱勇敢
的勇士,却憎恨一切其他勇士。一听说有另外的勇士,立刻就去把他杀了。实际
上,他唯一热爱的是他自己。这种对自己的热爱如果也配称为爱,那就亵渎了
“爱”这个圣洁的字眼。对自己的过度热爱,有一个恰当的字眼:自恋。实际上
我认为更该称为“自淫”,但我不想过于刻画无盐,姑且称之为“自恋狂”。对
于自恋狂来说,不在乎他自己是否勇敢,只要他觉得“勇敢”是个好字眼,他就
要让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勇敢的,而且只有他一个人才是勇敢的。为了不在真正
的勇士面前自惭形秽或相形见绌,他就要把所有真正的勇士都置于死地。──所
有的自恋者都想这样干,如果他还没有这样干,那么“非不愿也,实不能也”
(孟子)。只有中国式专制帝王,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而中国的帝王正是这
样的自恋狂。
    更进一步可以发现,不仅仅在“勇敢”这个论域中如此,其他一切美好的论
域都是如此。如果自恋狂的帝王以唯一的智者自诩,就要把一切有智慧的人杀掉;
如果自恋狂的帝王以真理的唯一代言人自居,就要把一切真理探索者杀掉。而一
切帝王都以上帝在下界的唯一代表自居,所以要把所有的帝位觊觎者除掉,也就
不奇怪了。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虽然做不了帝王,但他们的思维方式是类似的。
《孟子》有个寓言说,逢蒙学射于羿,学会之后一想,世上只有羿比我射得好了,
于是就把羿射死了。当然,自恋狂并非只有中国才有。有个外国富翁收藏了一枚
邮政史上最早的英国的黑便士邮票,他听说存世的黑便士还有一枚,就高价买来
后将它毁掉。如果这位富翁自称热爱黑便士邮票,岂不是太黑色幽默了吗?逢蒙
并不热爱射箭艺术,只是打着堂皇招牌的自恋狂;富翁并不热爱邮票艺术,只是
打着堂皇招牌的自恋狂。所有招牌堂皇的自恋狂,其实都反对招牌的美好内容,
并憎恨这一美好内容的与人分享和普世实现。
    当某些“爱国人士”看见外国的文化成就诸如科学、民主、自由等等,就说,
这些科学发明是咱们中国古已有之的,这种民主制度是咱们中国现已有之的,而
自由精神更是咱们中国古今皆有之的,你以为他们是热爱科学、热爱民主、热爱
自由吗?不,他们憎恨科学、憎恨民主、憎恨自由,他们只是可怜的自恋狂。
———————————————
三六、自给自足的旷世惨剧──割肉自啖

    有两个互不服气的齐国勇士,一住城东,一住城西。有一天他们不期而遇,
东城勇士首先挑战道:“肯赏脸一起喝两盅吗?”西城勇士一听,知道是要跟自
己比拚酒量,就不动声色道:“请啊!”几杯过后,东城勇士心想,看样子他的
酒量不错,得另想办法压倒他,就说:“我们还是吃肉吧!”西城勇士说:“你
身上有肉,我身上也有肉,何必再另外买肉!”说着,让店小二拿来佐料,抽出
剑,割下腿上的肉,蘸着佐料就吃。东城勇士不甘示弱,也抽出剑,割下自己腿
上的肉,蘸着佐料就吃。两个勇士谈笑风生地用自己的肉下酒,谁也不肯露出怯
意,直到一起倒下。
    被夸张了的故事听上去是非分明、智愚自现,但事实上这种“万物皆备于我”
(孟子)的思想,却是中国人最根本的思想,一种因长期的病态幻想而视为当然
的妄自尊大。近代欧美列强要与中国人平等通商、互通有无,中国皇帝不同意。
理由是我们什么都有,不缺任何东西。即便不得不承认有一些洋货(比如钟表)
中国确实没有,但那一定是可有可无的奇技淫巧。不是我们没有,而是我们不想
有。而且一切外国的好东西一定是从中国人这里学去的,比如莱布尼茨的二进位
制,是从我们的太极图里悟出来的(其实莱氏看见传教士寄给他的太极图时,二
进位制早已创立),如是等等。我们自己好东西太多,也来不及检点,洋人捡了
便宜,还来卖乖,岂非鲁班门前卖斧子,关帝庙前舞大刀?
    割肉自啖寓言,是无意中表现了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自给自足幻想的一个核心
寓言,是中国所有寓言中最为惨烈的一个噩梦。“万物皆备于我”的思想,在割
肉自啖寓言中,是认为万物先天皆备于我。虽然当代国人已经认识到万物并非先
天皆备于我,但只要“万物皆备于我”的狂妄思路不变,就会用后天的恶补来强
行做到“万物皆备于我”。当代暴发新贵的什么没吃过就吃什么,什么禁止吃就
吃什么,就是这样一种典型中国式的疯狂。他们最自傲的豪语就是:“我什么没
吃过!”大概他们真的在为没吃过人而遗憾吧?一个坚信万物皆备于我的人,是
不可能对天地万物有丝毫敬意的。吃狗吃蛇吃鸽子,都是失去敬意的表现。漫长
的中国历史,就是一道吃不散的“人肉的筵席”。中国人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
席”,但是人肉筵席却千年不散。就在我写此文的今天(98·9·10),《文汇
报》上登着一个笑话:“爸爸对吵着要吃狗肉的儿子说:‘吃狗变狗,吃蛇变蛇,
吃甲鱼变甲鱼。你好好想想,到底要吃什么?’儿子脱口而出:‘我要吃人!’”
原文如此,我只字未改。如果要做人,尤其是做中国人,就必须吃人。简直无法
想象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幽默”会毫无顾忌地登在任何一个自诩文明的国家的
报纸上,仅仅为了博取读者一笑。不必提周文王吃自己儿子的肉、齐桓公吃佞臣
易牙儿子的肉、晋文公吃忠臣介子推的肉、汉高祖愿意吃自己父母的肉以及民初
大兵吃革命党人徐锡麟的肉这些举不胜举的史实,也无须再提《二十四孝图》中
的割股疗亲、《水浒》中的人肉包子、鲁迅小说中的人血馒头之类的故事,就在
当代作家金庸笔下,也有一个吃人肉的李大嘴。读过小说的读者或许会说,李大
嘴其实并没有真的吃了自己的妻子,那是一个冤案。然而这更可恶,因为他不仅
从不辩诬,反而一再用这“污名”当做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威慑武器。
    让我们再看看下面这个堪称国耻的故事:在一次围城之中,援兵将到未到之
际,城池将破未破之间,城内已经弹尽粮绝,人民早已扒光了树皮,吃光了观音
土,最后不得已易子而食,一如不战之时的易子而教。因为自己的儿女难以调教,
自己的儿女更难以下咽。眼看饥饿的士兵无力抵抗,城破之时也将是屠城之日,
在这危急时刻,本城太守当机立断,亲手杀了自己最心爱的宠妾,命厨娘煎炒油
炸,佐以美味调料,让早就垂涎欲滴的士兵分而食之。于是奇迹发生了,饱餐秀
色的全体将士立刻士气大振,大开城门,杀得围城之敌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兵败滑铁卢后流放孤岛的拿破仑,曾读了中国的《孙子兵法》,读到“兵者
诡道也”,不禁痛悔闻道太迟。我想特洛伊城的英雄赫克托尔,如果有幸熟读中
国历史,大概也会痛悔没有仿效这位“大义灭亲”的中国太守,在特洛伊城破之
前,把引起这场战争的美艳并且想必美味的海伦杀了犒赏三军,阿基里斯必将死
无葬身之地。中国人认为,丢卒保车,谓之识大体。一个识大体的官员,在中国
的官场必定前途无量。一个官员的岁考中,如果有“识大体”的评语(一如学生
手册中的教师评语),出将入相当如探囊取物。宰相肚里能撑船,士兵腹中可食
妾。当然,丢卒保车是中国成语,源出中国象棋。老外只下国际象棋,并不懂卒
不如车的道理。他们只知道,一只到达底线的卒可以擢升为纵横斜行、威力无比
的王后。所以洋鬼子读再多的中国书,也永远识不了大体。堂吉诃德是为了他的
“王后”才冲向风车的,而识大体的中国人,为了打败那辆风车,可以把王后杀
了。号称旷世情种的唐明皇,为了皇位毫不犹豫地把心爱的杨贵妃杀了。而英王
爱德华八世,为了一个离过婚的辛普森夫人,却毅然决然地放弃了王位。呜呼,
这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或许某些识大体的读者会认为我是书生谈兵,他们会振振有辞地说,牺牲一
个无足轻重的弱女子,救了阖城百姓,实在是功德无量。然而我坚持认为,全城
百姓可赴义而死,却不应捐义而苟活。肉体的死亡固然可怕,但比这更可怕的是
一个民族的精神沉沦。实际上,挽救百姓只是这位太守的堂皇借口,他的真正目
的是为了染红自己的顶子。因为任何一个真想救民于水火的人,不可能对自己心
爱的女人忍心下手。如果真要鼓舞士气,这位熟读“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的太
守理应把自己的肉割下来让士兵们吃,而不是把自己的“心肝宝贝肉”割给士兵
们吃。
    令人奇怪的是,秦始皇修建长城之后的整整两千年里,城外的人确实想冲进
来,但城内的人却从来不想冲出去。要不是把自己封闭在自以为自给自足的围城
之中,割肉自啖的惨剧和大义灭亲的丑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到了打开城门,拆
除城墙,填平护城河的时候了。
三七、归属未定的永恒追逐──百姓逐兔

    一只兔子窜过街头,所有看见的人都纷纷追杀,想把这只兔子打死,以便吃
它的肉,穿它的皮,或者吊起来卖钱。兔子逃走后,追杀的众人纷纷止步,在街
上闲逛。满街肉铺里挂着的上百只死兔子,他们连看都不看,就径直回家去了。
    先秦思想家慎到的这则寓言,对私有化的作用做出了极为形象的描绘。不过,
不要误以为他强调的是自由经济的市场概念,恰恰相反,他要求帝王对天下万物
做出明确的产权划分。首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然后,普天之下,莫非王兔。
因此,中国古代历史是这样的,先是群雄逐鹿,然后诸侯分兔。中原逐鹿,是为
了看看鹿死谁手;鹿死谁手,谁就是天下共主。鹿是唯一的,天下共主也是唯一
的──他就是帝王。帝王不仅是天下的主人,也是百兽万民的主人。天下之兔多
矣,但帝王不能放任百姓逐兔,因为放任就有争,有争就有乱,帝王应该把天下
众兔分封给帮助自己逐鹿有功的诸候。这就是慎到所要表达的思想。
    他说百姓逐兔,是因为名分未定。百姓对肉铺的众兔看也不看,是因为兔子
已经有了主人。对于有主的兔子,再贪婪的人也不敢公开抢劫。我们现在不必来
批判慎到思想中为帝王献策的思想立场,那是那个时代的大部分思想家难以避免
的,我们只看这个寓言中关于无主兔与有主兔的划分与界说是否有理,是否在现
代依然有意义。
    这是明确反对自由经济的一个先秦寓言。所有的先秦思想家都不言利。不言
利,是为了无争。慎到是具有道家倾向的法家──大部分法家都是如此。从道家
那里,他找到了形而上的最高目标:无争;从法家那里,他找到了形而下的具体
策略:定分。没有一个先秦思想家想过,利是不能不言的,利更是不可能不争的。
既然不能不言利,既然不言利也不可能不争利,最聪明的办法是公开地谈论。谈
什么?谈论如何把无序的争导向有序的争。只要公开而理直气壮地言利,其结果
必然是得出结论:要使争利从无序走向有序,就必须有规则。国家也好,法律也
好,不是把天下万物分光,让百姓没有东西可争,而是定出争的规则,让百姓有
序地争。规则不可能一下子就完善,因此要不断地言利,不断地讨论如何改进规
则。
    为了杜绝争利,而把天下万物分掉,一开始似乎有一定的道理,分得天下众
兔的是帮助帝王逐鹿有功的功臣。但是功臣死了呢?功臣之子也有功吗?你说他
爸爸有功,而他是他爸爸的儿子,所以他没功也该得。谁叫你没有这样一个爸爸!
这话就强词夺理。也许没有一个好爸爸的人被你噎得说不出话,但他心里还是不
服,不服就还要明争暗斗。你想无争,结果并没有达到目的,还是要争;而由于
你主张无争,不肯制定争的规则,结果,不因无规则就不争的争,就变成了无序
的争。无序的争必然争到不可控制,一旦争到不可控制,就不仅仅是争兔子,而
是必然升级为逐鹿。中国的朝代覆灭,总是因为无功无才无能之人超越合理规则
和合理份额,占有了太多的兔子,百姓不满,要争兔,一争争到不可收拾,索性
就逐起鹿争起鼎来──于是一个朝代灭亡,鹿鼎归于新主。可惜新朝代还是把全
部兔子分给有功之臣,还是强迫没有分得兔子的百姓不争。中国的每一个新朝代,
永远愚蠢地不肯制定争的规则,于是旧过程再来一遍。就这样周而复始,永远跳
不出朝代轮回的恶性循环。
    本世纪的共产主义运动,要把私有制彻底粉碎,应该说用意是极好的。名义
上,鹿不再属于某一个帝王,而是属于全体人民。然而属于全体人民,虽然确实
不再属于任何个人,比起帝王时代的一人得鹿,少数人得兔,固然是进步得了不
得,但天下依然不属于全体人民中的任何人。虽然名分已定:鹿与兔都属于人民;
但由于产权虚化,所以也等于不属于全体人民。公有制的怪圈是:公有制之兔,
不属于任何人,但也属于任何人;公有制之兔,属于任何人,却又不属于任何人。
百姓所得,只是月亮里那只看不见摸不着的玉兔,想想挺美,其实根本不存在,
完全是一只虚幻之兔。于是,历史又回到了慎到说的百姓争抢无主兔的时代。
    当然,公有制之兔,是一种特殊的无主兔。说是特殊的无主兔,因为它毕竟
不是纯粹的无主兔。任何人不能明目张胆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逐兔,因为全体
人民中的任何人对兔子都有空洞的主权,对任何明目张胆的逐兔者和猎兔者,在
理论上都有权干涉。然而不许别人猎兔的许多人,一有机会也在偷猎公有制的兔
子。他偷猎的时候十分心安理得,我是主人,这些兔子本有我的一份。也就是说,
公有制的共产主义,还是没有制定出争的规则,与慎到担心的混乱局面没有本质
的两样。文明发展了两千年,科学兔子、艺术兔子哺育了不少,但这些兔子的归
属问题依然停留在慎到以前的水准,实在可说是莫大的不幸。由于名义上公有制
之兔属于全体人民,于是不言利的热情比任何时代都虚火更旺,但也更底气不足。
由于名义上公有制之兔属于全体人民,于是制定争的规则很长时期内依然是中国
人真正的乌托邦。没有争的规则,当然不能有序地争;没有争的规则,只能无序
地争。公有制下不允许逐兔争利,只提倡残酷斗争,并且认为,一部文明史,就
是一部斗争史。其实这非常正确,但是却没有人承认,这部斗争史斗来争去,也
就是争那些无主兔罢了。过于高调的共产主义道德,还是想用慎到那些早被证明
无效的定分,来力求无争。然而慎到的私有制的定分,不能达到目的;共产主义
的公有制的定分,也同样不能达到目的。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也罢,公有制的空
心汤团也罢,都不可能消灭争的永恒局面,于是对无主兔的明争暗斗,依然如火
如荼。
    在主权虚化的公有制面临危机的当代中国,公有制之兔就成了天下百姓争逐
的对象──现代社会,没有人对鹿有兴趣;现代社会,是没有英雄的时代。英雄
逐鹿,百姓逐兔。没有英雄,无所谓逐鹿;永远有百姓,百姓永远逐兔。我们现
在所处的时代,正是慎到寓言之始所说的万民逐兔而归属未定的时代。这只归属
未定的兔子,正是公有制的特殊无主兔。现在就看,等尘埃落定之时,谁的私家
铺子里吊着更多的死兔子了。
    谁都可以看出,主权虚化的公有制,其出发点比任何以往的产权制度都更无
私,更光明正大,但其结果却比以往的任何产权制度更混乱。真可以说是播下了
龙种,收获了跳蚤。想捉的公有制之兔不能在人间生存,只能逃到月亮的乌托邦
里。公有制的兔子逃掉了,而作为国家名誉主席的人民,现在两手空空地步行在
日渐繁华的街头,看到捷足先登的私家肉铺里吊满了从公有制的禁猎场上偷猎来
的兔子,他们无可奈何地叹着气,各自回家去了。
———————————————
三八、无限向下的迁就──曲高和寡

    有个歌手在楚国的郢都开个人演唱会,一开始他唱了几首民歌,像什么《下
里》啦,《巴人》啦,台下有数千名发烧友跟着他哼唱。随后他又唱了几首艺术
歌曲,像什么《阳阿》啦,《薤露》啦,台下也有几百个听众跟着他哼唱。最后
他又唱了几首创作歌曲,台下只有几十个人还能跟着瞎哼哼,但是他一变调,只
剩下几个人还能哼得对头。这样看来,他的歌曲越高级,能唱和的人就越少。
    爱因斯坦在看了电影《摩登时代》之后,兴奋地发了一份电报给卓别林:“
祝贺你,你的美妙作品是所有人都能懂的。”卓别林回了一份电报给爱因斯坦:
“祝贺你,你的高深作品是少数人才能懂的。”大概没有人会认为,卓别林是在
讽刺爱因斯坦吧?但是在中国,曲高和寡却永远用于讽刺。
    很显然,宋玉这个寓言的最初寓意决非批评歌者的歌艺太高超,恰恰是赞扬
歌者的歌艺超迈群伦。然而,中国人自古有一种精神上的广场恐怖症,他们害怕
孤立,渴望把自己融入众人之中,渴望把自己的声音淹没在众人的大合唱之中。
为文要“代圣人立言”,作诗要“无一字无来历”,都是人格上不敢独立的表现。
很难想象中国会出现与整个雅典为敌的苏格拉底、向整个教会宣战的布鲁诺、与
经典力学抗衡的爱因斯坦。如果说本世纪以前,中国文化尚有一些可与世界其他
民族一比高下的精致艺术,那不是因为艺术家们敢于独标高格,而是因为借助了
对人民大众的极大蔑视。事实上,本世纪以前的中国传统高雅艺术,在士大夫阶
层是和者众多的“下里巴人”。众多的传世名作,正是在诗酒唱和中产生的。以
致于除了极少数超级天才,大部分高雅艺术极其缺乏艺术家的个性。唐诗宋词中
的大部分作品,不记住作者我们就会张冠李戴,而把某个诗人的作品错误地编入
另一个诗人的作品集也十分常见。暂挂杜枚名下的《清明》诗,和暂挂刘禹锡名
下的《陋室铭》,就聚讼多年归属不明,很难通过具有个性的文风来判定。只有
少数像李商隐这样的天才,其作品才不易跟其他诗人的作品混同起来。李商隐的
无题诗无疑代表唐诗的最高成就,但却少有人赞扬其卓绝诗艺,更多的人批评他
过于阳春白雪。
    然而,士大夫的“下里巴人”,相对于略识之无的普通百姓,却成了“阳春
白雪”。士大夫里最下里巴人的白居易,就成了大众喜闻乐见的阳春白雪。当时
俯拾皆是、极为通俗的唐诗宋词,现在成了代表中国传统文化最高成就的高雅艺
术。而且这种相对的“阳春白雪”自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就永远消失了。因
为从五四以来,是否通俗化、是否大众化成了是否新文化的主要标志乃至唯一标
准;也就是说,只有下里巴人才是新文化,一切阳春白雪都是脱离人民大众、不
合时代潮流的旧文化。于是,害怕曲高和寡的精神恐惧日益加深,害怕孤立无援
的广场恐怖症日益蔓延,对阳春白雪几乎谈虎色变。当艺术作品不能让大多数人
理解时,文学家艺术家总是牺牲艺术标准,迁就听众观众读众,而不是让听众观
众读众提高艺术修养后再来欣赏这高超的艺术作品。于是出现了与“艺术可以充
实精神”相反的,富有中国特色的特殊艺术定律:艺术修养低的大众感到精神极
为充实,艺术修养高的小众感到精神极为空虚。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艺术修养
低的大众有大量适合他们口味的艺术快餐和印刷垃圾让他们欣赏,下里巴人的艺
术作品数量之多,多到他们根本就来不及欣赏,所以他们的全部业余时间都用来
欣赏艺术,精神无比充实。相反,艺术修养高的小众找不到多少适合他们口味的
艺术精品和文学经典让自己欣赏,阳春白雪的艺术精品和文学经典数量之少,少
到他们吃了上顿没下顿,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欣赏,所以他们的大部分业余时间
都无所事事,精神无比空虚。
    或许上面这段描述过于抽象,不够形象,容易让人误以为我在故作惊人之语,
是幽默,甚或讽刺。让我举个例子,来证明我说的是实话。比方说吧,两个初中
女生,都是文学爱好者,本来她们互相借阅琼瑶,业余生活很充实。随后,其中
一个人感到琼瑶不能满足,于是她就读《红楼梦》,读不懂;于是她就读大学,
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然而大学毕业,她还是不完全懂,她又读了硕士、博士,
继续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终于,她读懂了《红楼梦》。然而,读完《红楼
梦》,她就空虚了,因为只有一部《红楼梦》。相反,那个对琼瑶十分满足的女
同学,初中毕业就不必再提高艺术修养了,她有读不完的琼瑶、读不完的三毛、
读不完的雪米莉、读不完的席娟,她还有看不完的电视连续剧,她永远觉得无比
充实,她根本就不需要《红楼梦》。那位女博士呢,除了反复读《红楼梦》,为
了逃避空虚,只有回过头去像她的初中女同学一样,读琼瑶、三毛、雪米莉、席
娟,但她艺术修养太高,这些能满足和充实她的初中女同学的艺术,无法满足和
充实她的精神──过高的艺术修养,使她已经不再能满足和充实了。她花了九牛
二虎之力苦修得到的艺术修养,就像庄子笔下的屠龙之技,毫无用武之地。她唯
一的办法是用屠龙刀屠狗,用杀牛刀杀鸡。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再也不看《红楼
梦》,并且断定《红楼梦》是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并非真正的艺术,只有下里
巴人的琼瑶才是真正的艺术。经过逆向的脱胎换骨,再次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向下
看齐,把屠龙刀在现实的大熔炉里回炉重锻,做成无数把裁纸刀、杀猪刀和小剪
刀,于是她终于能够像她的初中女同学那样,陪着肥皂剧的女主角一起垂泪到天
明了──因为那个美丽动人的女主角用小剪刀自杀殉情了。结论是:提高艺术修
养,对充实精神不利;只有降低艺术修养,才能充实自己的精神。
    对于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中国文学爱好者来说,他去读大学,本来是为了能够
读懂《红楼梦》,能够欣赏高雅艺术,但是等他终于能够读懂阳春白雪之后,他
才发现自己辛苦准备了那么多年,唯一的用途就是读一部《红楼梦》──除了一
遍又一遍地重读《红楼梦》以外,他的多年准备完全白费,因为现在的作家写出
来的小说,都是只需初中文化程度就能读的。当然,现在已经是由初中文化程度
的人在写小说了──写给小学程度的人读,但大学程度的人在不读或早已彻底读
腻《红楼梦》的时候实在没事可干,也只好读初中程度的人写的弱智小说,看初
中程度的人编出来的弱智肥皂剧。
    五四“新文化”运动竭力提倡:要让不识字的文盲老太太也能搞懂弄懂,要
让刚刚从扫盲班出来的劳动大姐也能看懂读懂,要通俗化再通俗化,要大众化更
大众化,要让更多的人听懂看懂读懂,这样无限度地向下迁就,于是,哲学被通
俗化得没了,文学被大众化得没了,智慧没了,有趣没了,新文化变成了没文化,
没文化变成了有觉悟。剩下极少数从“旧文化”中浸淫出来的文化人,经过史无
前例的革文化命,终于革得全体中国人都没了文化,都有了觉悟,于是皆大欢喜:
人人四大皆空,个个大彻大悟。工农兵写新诗,人人参加赛诗会;三突出搞京剧,
人人会唱样板戏;三结合写小说,人人都会三句半。让旧文化已被砸烂、新文化
尚未掌握的诗人、戏剧家、小说家倒去种地、做工、站岗、放哨,于是大家都一
样,谁也不比谁高明。人人会唱的样板戏,无疑是最通俗最大众的下里巴人了吧,
难道它们就比阳春白雪更能代表人民的心灵之声和大众的崇高精神了吗?
    也许会有人说,难道文盲老太和半文盲老头就没有权利享受艺术了吗?难道
你就这么冷酷地把他们拒绝在艺术殿堂之外吗?我的回答是,如果把所有的艺术
都弄成了文盲半文盲能看懂听懂读懂的东西,虽然对于这一代文盲半文盲有一层
无产阶级的温情脉脉面纱,但是对于人数更多的子孙后代,却是更加无情的赤裸
裸的冷酷。
三九、 假如智叟来做总结报告──愚公移山

    《列子》是魏晋时人伪托《庄子》中的道家真人列御寇所作的伪书,这已成
定论。所以本来不该在我这本专谈先秦寓言的书中提及。但是《列子》中的大部
分寓言都能在先秦其他子书中找到源头,这一篇愚公移山却找不到所本(至少我
没有发现),而这个寓言却一直家喻户晓,本世纪下半叶更经由毛泽东的同名杰
作而无人不知,所以值得一提。
    故事情节大家都已熟知,无须我再详述。其大意是,冀州之南的愚公要挖平
自家门前阻挡出入的太行、王屋两座大山,被智叟嘲笑为不自量力。愚公口诵豪
言壮语道:“我死了有儿子,儿子死了有孙子,子子孙孙永无穷尽,而山却不会
再增高,何愁不能把山挖平?”智叟被驳得哑口无言。到这里为止,这篇寓言确
实非常有英雄气概,但是结局却令人泄气:愚公感动了上帝,上帝让大力神背走
了冀州之南的两座大山,一座放到朔东,一座放到雍南。
    愚公虽然说出了可圈可点的豪言壮语,但最后还是没有靠自己的力量完成壮
举。也就是说,智叟当初认为愚公不自量力,口气比力气大,并没有大错。按照
这个结局,羞愧的不应该是智叟,而应该是愚公。如果愚公要想不羞愧,当时应
该这样回答智叟:“我自己是挖不平两座大山,但是我这样一直挖下去,迟早会
感动上帝。一旦感动了上帝,事情就好办了。你等着瞧吧!”那样才是老实话。
    既然当初愚公没说实话,而只是说大话,那么如果智叟现在再来质问他,愚
公至少这回该说老实话了:“我本来就知道这么干迟早会感动上帝的,但我当初
不能说。我一说,上帝会认为我在居心叵测地利用他老人家的同情心。所以我当
初只能说那些大话,而说那些大话的目的,正是为了感动上帝,而并非真要那么
傻干!你误以为我真要那么傻干,那说明你徒称智叟,却愚不可及。而我心底雪
亮,料定指点江山的是上帝,而不是我。我虽是愚公,其实倒是大智若愚。”
    中国人的这种互斗心计,你骗我,我骗你,历来没有人事后覆按。只看结果
是否有利,不管前言是否搭得上后语。像智叟这种一根肚肠通到底的笨蛋,是永
远无法了解愚公这种曲里拐弯的算计的。
    这且不去说它,更让人寒心的是,两座大山毕竟没有挖平。感动了上帝的愚
公,只要自家的出路畅通了,就感谢上帝了;至于朔东和雍南的其他愚公愚婆愚
子愚孙们被飞来峰堵住大门,就管他娘了。对于愚公们来说,“各人自扫门前雪,
莫管他人瓦上霜”是天经地义。所以自古以来,中国的百姓被地方官欺压,没有
别的出路,只好千里迢迢去告御状、舍生忘死去滚钉板,偶而感动了皇天上帝,
终于把狗官调任,于是就自以为恭逢盛世,要扬尘舞蹈了。愚公决不会想到,自
己虽然不受该狗官的欺压了,但该狗官换个地方,朔东雍南的愚公愚婆就要受苦
了。所以,愚公认为自己胜利了,智叟却认为愚公失败了。但寓言没有让智叟来
做最后总结,智叟只受到了永远的嘲笑。
    更何况,智叟还有进一步的意见:朔东雍南的愚公愚婆也同样会发扬这样的
愚公精神去感动上帝。上帝会把大山搬到朔东、雍南,为什么就不能把朔东、雍
南的大山也搬到冀州之南?有个民间笑话说:某愚人的左邻是铁匠,右邻是铜匠,
愚人被吵得寝食不安,就许诺说愿意出钱让他们搬家。铁匠与铜匠欣然同意,于
是领了赏钱,铁匠与铜匠对换了房子,愚人依然鸡犬不宁。把冀州的狗官调到朔
东,把朔东的狗官调到雍南,再把雍南的狗官调到冀州,愚公和他的子孙们辛辛
苦苦挖了那么多立方的土石来修理地球,能得到什么呢?
    毛泽东说,我们的上帝就是人民大众。那么谁是当代愚公呢?把全中国的人
民大众当成上帝的当代愚公,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试图感动过人民大众?在
我看来,自称愚公的,倒成了上帝;被称为上帝的,倒成了愚公。但中国的百姓
是容易被感动的,欺压得稍微温柔一些,就会忍不住山呼万岁的。当他们是愚公
时,他们当然要高呼“上帝万岁”;当他们成了名誉上帝时,他们就改口高呼
“愚公万岁”了。当中国的百姓是愚公时,上帝是铁石心肠者,于是百姓们不得
不每天挖山不止,付出子子孙孙无数代的巨大代价,才“千年等一回”地等到了
上帝的一次感动。而当百姓们成了名誉上帝之后,上帝就成了“心太软”的感伤
主义者,于是百姓们差不多每年每月每日都要热泪盈眶地感动几回。
    愚公的子子孙孙,无穷无尽地繁衍下来,智叟却没有留下后代。不肯高呼任
何人万岁的智叟,也从来没有被任何人高呼过万岁。所以,中国的智叟,在先秦
就已经死绝了。
———————————————
四○、谁是龙的传人──叶公好龙

    叶公子高喜欢龙,梁柱上雕着龙,门窗墙壁上画着龙。所谓雕梁画栋,所雕
所画无非是龙。于是天上的真龙听说后专程下来拜访这位自己的发烧友。龙把头
从窗户伸进去,尾巴还在庭院里──叶公只看见龙头,没看见龙尾,于是后来有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传说,因为除了叶公,谁也没见过真龙。但叶公尽管是龙
的发烧友,一旦朝思暮想的偶像真的大驾光临,竟然受宠若惊起来──宠的意思,
大概就是龙到你的屋顶下来微服私访吧──于是吓得魂不附体的叶公,转身从后
门一溜烟逃走了。
    申不害说:“叶公非好龙也,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龙的超级发烧友,尽管叶公在自己家里到处都雕画着龙,
但却没有在自己的衣服上画一条龙──像真正的发烧友在广告衫上印有自己的偶
像那样,这是为什么?各位看官一定会笑我犯了时代错误,古人哪有如此摩登,
会在衣服上画偶像?但是且慢,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无奇不有,真是什么东西都
古已有之。所有朝廷命官的官袍上,正是绣着“似龙而非龙”的东西──蟒,只
是依官阶高低而颜色有所不同。真正的龙袍,是只有皇帝才能穿的。于是寓言的
密码就破解出来了:在官本位的中国,全体国人几乎都是叶公,人人爱真龙天子,
但大多数人渴望的并非真龙,而只是一袭似龙非龙的蟒袍。如果您什么官也没捞
上,也不必泄气,因为您总比我强,至不济还是个看官──当然,蟒袍是没得穿
的。
    如果哪位看官痰迷了心窍,竟敢在自己的衣袍上绣一条龙,满门抄斩的横祸
立刻从天外飞来。因为只有皇帝才配称为龙,只有皇子皇孙才是龙子龙孙。皇帝
高兴,叫“龙颜大喜”;皇帝生气,叫“龙颜大怒”;皇帝死了,叫“龙驭宾
天”。民间戏曲演皇帝调戏民女,则叫“游龙戏凤”。而韩非在写“龙有逆鳞”
寓言时,他说的龙就是天子。韩非的立场当然是站在龙和帝王一边的,于是秦王
嬴政“龙颜大悦”,成了中国第一个皇帝,从此被称为“祖龙”。庄子写“屠龙
之技”的寓言时,他说的龙也是天子。庄子的立场当然是反对龙和帝王的,因此
才以屠龙为喻。可以想象,如果在本世纪以前,金庸是不敢在小说中写什么“屠
龙刀”和“降龙十八掌”的。而在“降龙十八掌”的出处《周易》乾卦中,所谓
“飞龙在天”、“见龙在田”、“潜龙勿用”、“亢龙有悔”等等,也是专指帝
王而言。为了不“亢龙有悔”,所以帝王才被称为“九五之尊”。
    综上所述,“龙”在中国文化中除了指帝王,从来不可能是其他人──也许
有两个例外,一是与屈原有关的龙舟,但老百姓只是划着龙舟去救屈原,把粽子
丢进水里喂龙王,让它别吃了屈原。屈原本身不仅不是龙,还是龙的口中食。二
是诸葛亮曾被称为“卧龙”,但这是小说家言,不足为信。罗贯中以此暗示诸葛
亮本来可以自己做真龙天子,不必去扶那扶不起的刘阿斗。总之,只有皇帝才能
与龙联系在一起。真龙天子坐龙廷,乘龙辇,睡龙床,著龙屐,步龙道……凡是
与皇帝有关的一切,都雕画上了龙图腾。当代观光客游紫禁城,过桥只许走两边,
因为中间那条雕刻着盘龙的龙道,属皇帝专用。现在帝制已废,皇帝没了,因此
中间那条龙道要用铁栏杆围起来──美其名曰保护文物,真实用意却是视为禁脔,
任何人不许有非份之想。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但令我大惑不解的是,什么时候
全体中国人都成了皇帝的子孙呢?为什么如今大家都在口口声声自称“龙的传人”
呢?
    我愿意再说一遍,只有皇帝才是龙,只有皇子皇孙才是龙子龙孙。自称“龙
的传人”,就是以皇帝的子孙自居。莫非帝制虽灭,末代皇帝也早就死了,全体
中国人担心皇帝断子绝孙,都自愿来做末代皇帝的孝子贤孙吗?在帝制废除以前,
无论是在四书五经、十三经、二十四史里,还是在民间传说中,中国古人都从未
有过“龙的传人”的观念。古人有过“炎黄子孙”的说法,也曾自称“中央黄帝
的后人”。古人曾经视黄帝为华夏民族的始祖,但从未视皇帝为华夏民族的始祖。
“皇帝”仅仅是秦王嬴政的发明,而且发明之后从未允许任何小民百姓攀龙附凤。
任何“僭越”,都要灭族。可见“黄帝之后”与“皇帝之后”,一字之差,谬以
千里。
    因此可以毫无疑问地断言,自称“龙的传人”,一定是帝制废除以后的事,
是本世纪的事,是最近的事──并且是滑天下之大稽、滑宇宙之大大稽的咄咄怪
事。这是多么恶毒的诽谤,对于有意者来说!这又是多么无知的盲从,对于无意
者而言!难道自称“龙的传人”是为了表明现代中国人对帝制或天子的无限留恋
和怀念吗?假如不是,为什么要这样自称呢?如果要给中国人找一个鼓舞民族精
神的象征物,从火中更生的高洁的凤凰不是更恰当吗?庄子曾称赞凤凰,“非梧
桐不栖,非练子不食”。他与我一样,对龙与凤的好恶截然相反。对于我这个以
“黄帝后人”而自豪的中国人来说,被称为“皇帝后人”会让我怒不可遏,被称
为“龙的传人”则是我的奇耻大辱。
    我认为,中国人民对龙一向是抱着敌视态度的。无论是《世说新语》中周处
斩蛟的民间传说,还是《西游记》中把龙王三太子剥皮抽筋的那吒神话,都为老
百姓所津津乐道。因此我以为,中国人不该自称“龙的传人”。自称“龙的传人”,
一定又是叶公好龙的祖传陋习在作怪。
    也许有必要说明,我并不反对赛龙舟,我觉得这是一种有益身心的民俗游戏。
但是不必因为坐在龙舟的龙肚子里,就误认害死屈原的龙王爷做干爹;正如孙猴
子尽管曾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但却不必认铁扇公主做后妈一样。孙猴子是从石
头缝里蹦出来的,与铁扇公主没有血缘关系;中国人是女娲娘娘用黄土捏出来的
──那会儿还没有龙呢!就有也跟咱不相干,要不亚当夏娃的时代已经有蛇了,
难道亚当夏娃的子孙,都该自称“蛇的传人”吗?
———————————————
四一、 不二过的愚人──刻舟求剑

    有个楚国人乘船过江,一不小心腰上的佩剑掉进了江里,他赶紧掏出小刀在
船沿上刻了个记号,说:“我的剑是从这里掉下去的。”船到江边停靠后,他从
刻下记号的船沿处跳进江里找那把剑。船已经离开了剑掉下去的江心,而掉下去
的剑却不会跟着船一起走。在江边认着船上的记号找剑,不是太愚蠢了吗?
    这是中国人嘲笑愚人的一个著名故事,从来没有人认为嘲笑得不对。但是我
却从这个愚人身上,看到了不肯再犯第二次同样错误的最高智慧。与这个刻舟求
剑寓言的寓意相似的中国谚语有很多,比如“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不能认
死理”等等。由于中国人认为历史之水在流动,而所乘时代之舟已非旧时代之舟,
因此旧时代的真理之剑,于当代无用──顶多是“自将磨洗认前朝”,发发思古
之幽情。中国人的漫长历史,反复证明着萧伯纳的刻薄话:“历史给人的唯一教
训,就是人们从未在历史中吸取过任何教训。”对于历史不长的民族来说,萧伯
纳的话是一句俏皮话,对于以历史悠久自豪的民族来说,萧伯纳的话,就是一记
有苦说不出的窝心拳。所以,历史悠久到底是值得骄傲的事,还是值得悲哀的事,
恐怕一时还难以判断。
    中国的每个朝代在为前朝修史时,都把前朝骂得体无完肤。随后把前朝做过
的所有蠢事再做一遍,以便像前朝一样走完轮回,让后一朝再来痛骂自己,并且
一边痛骂着,一边做着同样的蠢事。每一朝的帝王,都认为本朝制度比前朝无比
优越,可惜每一朝的制度,又不过是前朝制度换汤不换药的翻版。
    每一朝的人,在记录本朝历史时都只记好事,而不记蠢事。他们在何处丢过
一把剑,为何丢失,不仅永不总结经验教训,而且常常不刻下任何记号,因为这
些蠢事都是尊贵者干下的,撰史者又要为尊者讳,又要报喜不报忧,有种种禁忌。
我们现在知道的真正历史,是在野史之中,是在人民的苦难记忆里。然而中国人
实在是个善忘的民族,记下的教训已经不多,记住的教训就更少。几千年的历史
之水几乎白白流逝了。我在本书中常提及两千年历史,有人喜欢说三千年、四千
年、五千年,仿佛历史越长越值得骄傲,殊不知不思进取、进步有限的历史越长,
越是丢中国人的脸。
    如果愿意记取历史教训,哪怕第一次寻找犯错误的原因没找对,如此漫长的
历史,总该有找对的时候。比如第一次在江边找掉在江心的剑,确实找错了地方,
但只要坚持不懈地找,第二次,第三次,总该到江心去找了吧。哪怕剑是再也找
不回来了,但可以弄清掉剑的原因,以防下一次再掉剑。只有不找,才会永远在
同一个地方和不同的地方不断掉剑,甚至在下一次过江心时翻船,或吃了江洋大
盗的板刀面,连自己也被丢进江心喂鳖。不肯吃一堑长一智的中国人,永远在犯
同样的错误。中国人的漫长历史,只是在原地打转,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地重复
着历史的老路,使那漫长的历史徒然增加着愚行数量的记录。
    从某种意义上说,总结历史教训永远是刻舟求剑,因为某一个历史运动是否
错误、是否愚行,往往一开始并不清楚,只有等到实际效果已经很坏,甚至是坏
到无可挽回的时候,人们才肯承认这一历史运动错了,是个灾难。于是我这样的
愚人就想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蠢事,为什么大家都会上这条会掉剑的船?然
而聪明人说:船已经靠岸了,剑早就掉在江心了,你不可能再找到剑了,你再后
悔上船也已经来不及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已经发生的无法挽回,已经过去的事
就让它过去吧,既然已经无可挽回,你应该无怨无悔地装出好汉的样子来,等等。
我知道自己做不了打肿脸充胖子的好汉,我宁愿做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刻舟求剑者。
船帮上的刻痕,即便对我自己已经没用──因为我前三十年在河东,后四十年在
河西,我不可能第二次过这条河了,我不可能再上这条船了──但我的刻痕,却
可以警告还在河东的年轻人,提醒还在船上的同时代人和即将上船的后人:小心
掉剑!小心翻船!
    孔子有三千弟子,但他最喜爱的弟子只有一个早死的颜回,他甚至常常在这
个弟子面前自愧不如,为什么?孔子认为颜回最了不起的品质是“不二过”──
就是不第二次犯同样的错误。中国人把孔子尊为大成至圣先师,但却没有记住他
关于“不二过”的重要思想。你可以现在还不圣不贤、不仁不义,但只要你肯改
过,那就道不远人,“吾欲仁,斯仁至矣”(孔子)。也许不二过要求还太高,
黑格尔说历史常常会重复两遍,但中国历史岂止是重复一遍两遍?简直就是一张
坏掉了的破唱片,永远在老地方打转。传统中国的那条破船,依然唱着走调的船
歌,在江心的漩涡里危险地打着转。鲁迅说,老调子还没有唱完──此之谓也。
    要做到不二过,首先就必须做刻舟求剑的愚人。无须自作聪明者来教导,刻
舟求剑者在江边找不到剑,下次他再掉剑的时候,就会从别的途径来寻找原因。
只要坚持不懈地找,他迟早能够找到真正的原因,迟早能够不再掉剑。只有拒绝
寻找犯错误原因的自作聪明者,才会永远犯同样的错误,才会永远在江心掉剑,
并且可以断言──迟早要在风急浪高的江心翻船。
四二、好事者的悲剧──黔驴技穷

    《黔之驴》是唐人柳宗元最著名的寓言,是先秦以后最著名的寓言之一。本
书虽然是解读和解构先秦诸子寓言的专著,但我这人天性自由散漫,受不得任何
教条的约束,所以不想完全被体例框死,决定最后破一下例,讲一个盛唐寓言。
    寓言的要点人人都知道,因为选进了中学课本,所以无须我再复述。无非是
黔驴如何技穷,只会干吼几声,尥一蹶子,结果被老虎断喉食肉而去。然而很少
有人记得这个寓言开头的话:“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
山下。”熟知“黔驴技穷”这一成语的人们,误以为这驴真是黔驴,却忘了柳宗
元开宗明义的“黔无驴”。熟知这个成语的人们,更想当然地误以为受到嘲笑的
是驴,却不知道真正被奚落的,是载驴入黔的“好事者”。
    在中国人看来,好事者只是一个多事者,是个“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的庸人,是一个不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愚人。他们担心,好事者一多,就
成了多事之秋;多事之秋所多的决非好事,而只是坏事和祸事。为了永绝后患地
把源头堵掉,酷爱天下太平的中国人在驴子被老虎吃掉之前,早就把载驴入黔的
好事者打杀了,否则好事者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引进的驴,被老虎这
么轻易地当成一顿美餐吃掉──随后剔着牙发出“天上龙肉,地上驴肉”的赞叹。
这个故事的家喻户晓,使中国本就鲜有的好事者从此几乎绝迹──这或许也是盛
唐以后再无盛世的原因吧?
    可以认为,把外国的好东西引入中国的人,都是好事者,都是驴子之友。然
而好事者引进外国宝贝──科学之驴、民主之驴、法治之驴、自由之驴等等──
的热情被广大“老虎之友”的一片嘘声扑灭了。这确实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
所有老虎的口中食,竟无须动员地一致反对老虎的敌人──驴子。明知自己早已
被老虎列入菜单,也麻木不仁地站在老虎一边,仅仅以点菜暂时还未点到自己头
上而庆幸,甚至以能够巧于自保、长期不被老虎吃掉而自傲,进而对他人被老虎
所吃幸灾乐祸──他们认为老虎吃的别人越多,吃自己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这
幸灾乐祸虽然是冷血麻木,却并非事不关己的超然物外。最后,还有人为自己仅
仅被老虎咬断一条胳膊,啃掉一条腿,但却幸运地虎口脱险而庆幸不已,所以每
活一天都要醉生梦死地庆祝,因为他担心,明天早上自己可能已经在老虎的肚子
里了。
    其实仅从老虎要吃驴子,就可看出驴子本该是这些老虎的备用食品的天然盟
友,然而老虎的备用食品们却兴高采烈地看着驴子被吃,看着引进驴子的人被奚
落为“好事者”,或者也被老虎吃掉。他们反对驴子的理由是:驴子曾经踢过我
一脚。或者:驴子会踢老虎,也有可能踢我。确实,无论科学之驴还是民主之驴,
都不那么圆滑,都有点认死理的倔脾气,对于不合于驴脾气的种种做法,会时不
时地吼叫一通;对于驴眼看不惯的种种陋习,更会毫不犹豫地尥上一蹶子。然而
老虎的备用食品们认为,被老虎所吃,是自古以来的天经地义;而被驴子所踢,
却是任何祖宗也没有过的奇耻大辱。他们永不反省,被老虎所吃并非命中注定;
而被驴子所踢,倒确有一些活该──除非你懂得尊重驴子,懂得如何与驴子相处。
也就是说,老虎吃你的理由,总是查无实据;而驴子踢你的理由,却总是事出有
因。
    更何况,即便撇开被吃的理由和被踢的原因,被老虎所吃与被驴子所踢,两
者的利害关系孰轻孰重?对于某些从未被老虎伤害,却因为做老虎的帮凶而被驴
子踢得厉害的狐假虎威者、为虎作伥者来说,敌视驴子并不让我意外。然而从未
在老虎口中分得一杯羹的人们,也跟着老虎一起与驴子为敌,却让我看不懂。难
道他们就真的认定,驴子永远不是老虎的对手吗?尽管有不少人知道,驴子并非
“无可用”,反而会替自己干活,为自己抱不平,让自己过舒心日子,但长期的
恐惧使他们担心:驴子带给自己的好日子,或许长不了。如果今天站错了队,投
向驴子一边,虽然老虎可能因为先要对付驴子,而暂时无暇旁顾,然而一旦驴子
被老虎吃掉,自己就会成为老虎明天的早点或夜宵。
    这就是卑怯的国民的卑怯的心理,这就是卑怯的国度的少数好事者的不幸命
运。然而历史毕竟在进步,进步极慢的中国历史也在进步,好事的驴子之友毕竟
在逐渐多起来,大批驴子还在从水路陆路不断地被公开带进来、暗中运进来,杀
了一头,还有一头,阉了一头,又有一头。自从鸦片战争以来,被迫开门揖盗多
年,中国人也喝了不少洋墨水,知道些新名词,他们终于知道英语的“我爱你”,
读作“爱老虎友”。“爱老虎友”们终于知道驴子是赶不走、杀不绝的,于是他
们提出一个堂皇的理由,说驴子在中国水土不服,不适合中国的特殊国情──所
谓特殊国情,就是不问是非的对于本国传统的愚蠢爱情,就是“爱老虎友”式的
奴性道德。于是他们终于想出了一个歹毒的主意:让驴子和马交配,生下一大群
非驴非马的杂种。
    由此可见,黔地的驴之所以技穷,是因为黔首们的愚昧麻木和缺乏远见,是
因为黔首们听任驴子的自生自灭。黔地的驴从未技穷,技穷的是广大黔首。什么
时候,黔首们不再做袖手旁观的看客和钻故纸堆的看官,而是做好事者,做驴子
之友,奋然上前为驴子助拳,把吃人的东山老虎和西山老虎一起打杀;什么时候,
驴子就能在中国的广袤原野上尽情撒欢。到那时,驴子在中国的土地上,就不会
“无可用”,而是大大地造福于民,为中国人推磨了。

'文學 > 寓言的密码 :张远山' 카테고리의 다른 글

寓言的密码·跋语  (0) 2022.03.06
中编、韩非寓言解构  (0) 2022.03.06
上编、庄子寓言解构  (0) 2022.03.03
《寓言的密码》序言  (0) 2022.03.03

댓글